平均年龄79岁,最大92岁的恶势力团伙被判,办案现场安排救护车
一个平均年龄79岁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近日一审宣判,19名成员全部被判,首犯刘某发被判有期徒刑16年。
19人中,年龄最大的92岁,年龄最小的68岁。他们组成“刘家老年协会”并以此为幌子,在江西鹰潭余江刘垦地区充当“地下出警队”“地下调解队”“地下医闹队”等,称霸当地19年之久。
2019年4月,中央扫黑除恶第15督导组在进驻江西过程中,督导组组长支树平前往鹰潭开展下沉督导,他在余江区刘家站乡刘垦场专门听取了“刘家老年协会”案件侦办情况。
办案现场安排救护车
1月8日,“江西政法”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2019年12月31日,鹰潭市余江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刘家老年协会”恶势力犯罪集团首犯刘某发涉嫌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5项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其余18名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至1年不等。
警方通报显示,该恶势力犯罪集团打着“刘家老年协会”的幌子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聚众斗殴、聚众冲击国家机关、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
办案民警介绍,在当地,派出所调解结束的案件,必须“老年协会”再次调解才算结案;居民建房、单位搬迁,政府批准了还必须向“老年协会”交纳一定的祖业费才能动工等。“他们是经济、政治、民生各个领域,纷纷插手,凌驾于当地党委、政府之上,形成了一种‘软暴力’,当地人‘谈刘色变’。”
因为涉案成员年纪大、体弱多病,民警在办案过程中遇到了很多困难。例如,团伙主要成员刘某彩,每次提审没有多久,就表现出气喘吁吁、上气不接下气等各种身体不适,医院检查不出任何问题。类似情况频繁出现,大家才明白刘某彩是故意为之。其他成员也多出现装病、装聋作哑等情况。
团伙骨干成员刘香某,身患严重疾病,落网后被取保候审。由于案件需要,必须指认案发现场。为防止意外发生,民警联系了救护车一直在现场,20多个案发现场,耗时两天时间才完成指认。
“接班”团伙也被判
刘垦地区一共打掉了两个恶势力犯罪团伙,分别是“刘家老年协会”及其“接班”的刘某国犯罪团伙。2019年10月16日,刘某国恶势力犯罪集团13名成员已被一审公开宣判,分别判处有期徒刑5年10个月至8个月不等刑罚。
为什么会出现“接班”的情况?
2019年10月,《鹰潭日报》发文提到,刘姓是刘垦地区的大宗族,多年来,由于各种原因,党委有时开展工作必须考虑宗族势力,一些政策、决定得不到落实,导致群众对场党委缺乏信任,有事不请政府,而是请宗族势力出面摆平。
“刘家老年协会”是当地这种特殊背景下的产物。在“刘家老年协会”等恶势力团伙被摧毁后,刘垦场党委开展集中整顿,打“伞”破“网”,参与黑恶势力犯罪的10名党员被开除党籍,3名党员被处分。
该报道还提到,一店主介绍说:“以前,一些刘家人来店里买电器,经常会出现讹人现象,如150元的电饭煲,对方出价100元,不管你同不同意,扔下100元便将电饭煲拎走。电器过了‘三包’期,对方拿来,必须免费帮他们修理。”
当地卫生院丁院长也表示,刚到任时,三天两头便有刘家人来闹事,甚至没事找事。冬天值夜班,医生年纪大,穿衣服稍微慢了点,对方就不依不饶。病毒性感冒两天没治愈,对方都大吵大闹。
不过,该犯罪团伙的成员也逐渐自食其果。政知圈看到,犯罪嫌疑人刘某在法庭上说:“我们既是施害者,又是受害者。我找工作,周边企业一听是刘家人都不招。后来在离家很远的月湖区童家才找到工作。之前,刘垦计划建一所从小学到高中的一体化学校。校园扩建征地时我们去敲诈,结果没建成。现在我们子女都到邓埠读书,花费更贵。”
2019年4月1日至4月30日,中央扫黑除恶第15督导组进驻江西。
4月19日至20日,中央扫黑除恶第15督导组组长支树平前往鹰潭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下沉督导。
在余江区刘家站乡刘垦场,支树平认真听取了刘垦场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支树平说,“刘家老年协会”长期为非作恶、欺压百姓,该恶势力团伙被打掉,就是刘垦场由乱到治的典型。希望刘家站乡要进一步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从中吸取教训。在开展扫黑除恶同时,开展基层整治,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在专项斗争布置时就强调,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
针对“刘家老年协会”案件,支树平在下沉督导时也指出,党建强,则基层稳;党建弱,则乱象生。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是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各地要持续加大对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的整顿力度,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扫黑除恶中的战斗堡垒作用,使之成为基层社会稳定最重要的“压舱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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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打涉黑团伙 年龄大都在50岁左右最大的已70岁?
2017年,河南省商丘市睢阳警方从侦办一起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寻衅滋事案件入手,顺线追踪,深挖细查,成功打掉了一个涉黑涉恶犯罪团伙。据当地警方介绍,该团伙成员大部分是女性,年龄大都在50岁左右,最大的已70岁。
18日,商丘市公安局睢阳警方相关人员向记者介绍,2016年1月,睢阳警方接到群众报警,称睢阳区某工地发生阻碍施工寻衅滋事案件。该案在当地造成恶劣影响。睢阳警方迅速抽调精干民警成立专案组全力开展侦办工作。专案民警通过外围调查、走访、调取视频监控信息,逐步掌握了该团伙涉案人员情况。
经过调查,办案民警查明查清了该团伙的部分犯罪事实。2016年2月份先后将涉案人员胡某、陈某等人抓获归案。
经讯问,自2013年以来,由犯罪嫌疑人胡某统一策划,组织成立以陈某、高某英、苏某元、刘某玲为基本固定的骨干成员,以王某娥、张某玲、刘某玲等多名社会闲杂无业人员为成员的团伙组织,在商丘市区及夏邑县、虞城县范围内非法插手处置各类债务纠纷、医疗事故、宅基地纠纷、拆迁补偿、邻里争执等经济、民事纠纷获得经济来源(每人每天“出场费”200元,进派出所或者受伤的人员另加钱,有时是承包费若干元),采取辱骂、殴打、侮辱、恐吓、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手段,逞强耍横,寻衅滋事,从中非法获利。
警方介绍,该团伙成员大部分是女性,年龄大都在50岁左右,最大的已70岁。为达目的,公然采取辱骂、脱衣侮辱、恐吓殴打、损毁财物等手段,威胁伤害他人人身安全,引起群众恐慌,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
据介绍,该团伙涉案人员30余人,寻衅滋事案件29起。目前,犯罪嫌疑人胡某、陈某等14名主要团伙成员分别被判处2至11年有期徒刑。(来源:中国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