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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秘清末大理院,清政府为何拨银28万两盖起西式大楼?

2019-12-31 02:05 北京晚报 TF010

近日,首博举办了“读城——探秘北京中轴线”的展览,其中颇受关注的是清末大理院的复原模型。这座西洋风格十足的建筑,在“中国风”浓郁的展厅里格外显眼。

作者:姜宝君


大理院首先是一个机构,它是清代末年成立的“最高审判机构”。首博复原的建筑,正是当时大理院新修建的衙署(主体建筑为法庭与看守所)。尽管这栋建筑存在的时间并不算长,从它修建完成到被拆除,总共不到五十年的时间。但是,它在中国近现代历史上,非常重要。大理院大楼开工修建后不到一年,清朝便灭亡了。此后,这栋建筑最终得以修完。民国初年,大理院依然是北洋政府的最高审判机关所在地。上世纪三四十年代,这里仍然作为法院在使用。

新中国成立后,大理院大楼被略加改造,又成为新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办公地,直至1958年才被拆除。

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在西方势力的不断冲击下,清政府不得不进行改革,实施一系列“新政”。

清政府在政治体制上作出了巨大尝试: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实行“丙午改制”,对中央官制作出大规模调整。 清廷当年颁布的一系列官制改革的上谕中,有一条对后世带来了极为重要的影响:“刑部著改为法部,专任司法;大理寺著改为大理院,专掌审判。”

随着这条上谕的颁布,诞生了当时的“最高审判机构”:大理院。这也被看做近代中国全新司法体系的建立。从名称上说,大理院是从大理寺延续而来。但是从实质来讲,大理院与大理寺有着极大区别。

在清代,大理寺是审查重大案件的“三法司”之一(另两个是刑部、都察院),“刑部受天下刑名,督查院纠察,大理寺驳正,而刑部之权特重。”到了清末,大理寺变得可有可无,在戊戌变法中,大理寺甚至还被裁撤,归入了刑部(不久后,又复设大理寺)。

在颁布这项谕旨后的第二天,清廷任命法部左侍郎沈家本(1840-1913,中国近代法学奠基人,其故居位于西城区金井胡同)为首任大理院正卿,并把大理寺卿正三品的秩品,改成正二品,还任命原来的太常寺卿刘若曾(在这次改革中太常寺归为礼部)为大理院少卿,正三品。这一系列措施表明,大理院远非大理寺的简单“改名”,而是实实在在的升级。

作为新成立的官署,寻找合适的办公场所成为头等大事。地位尴尬的旧大理寺署衙(刑部衙署的南侧,靠近西交民巷东口)显然不能再作为大理院的办公地。因此,颁布成立大理院的上谕公布一周后,大理院便会同法部尚书戴鸿慈,向皇帝启奏,“赏给衙署及公所”。

当时,因为工部也做了调整,被裁归为新成立的农工商部,大理院请求将工部衙署拨给大理院使用。在奏折尚未批复前,大理院暂借法部(“丙午改制”中将刑部改为法部)衙署办公。

有趣的是,因为当时是官制改革初期,很多官署的办公地点悬而未决,旧的工部衙署被好几个官署盯上,农工商部甚至还想将工部衙署改为内城工艺局。因为大理院在奏请时间上占得先机,工部衙署最终被大理院“先到先得”。第二年,大理院又奏请銮舆卫旧署拨归自己使用。

銮舆卫,即銮仪卫,清末避宣统皇帝名溥仪名讳,改称“銮舆卫”。銮仪就是皇家銮驾仪仗之意,銮仪卫是直接负责管理帝后车驾仪仗的机构。清初,它是由明代延留下来的机构锦衣卫和旗手卫(类似军乐队)合并而成。

由于工部衙署本身空间并不大,无法为大理院提供法庭等建筑,于是,沈家本提出了新建衙署的建议,其中占最“大宗”的是修建法庭和男女看守所。

宣统元年,经过估算后,大理院会同度支部(户部)奏拨银二十八万两(法庭二十万两,看守所八万两),修建新衙署。这在国库吃紧的清末,实非易事。因为清政府对于大理院的重视,大理院新办公场所的建设非常慎重。大理院“饬令曾经游学外国之司员周览地势,绘具图式”,并详细调查搜集东西各国大理院法庭规制和建筑式样的资料。

另外,大理院还在官署中专门设立了工程处,奏调民科推丞(大理院下属官职,分为刑科推丞与民科推丞,分别类似于刑事法庭庭长和民事法庭庭长)周绍昌统领该项工程。周绍昌“精明廉干,前曾督造法律学堂,于工程素有经验”,同时还遴派熟悉工程的司员一同负责。工程处对各方面事宜进行了周密详尽的研究,最终确定了建设规划。此后,大楼正式交由通和洋行设计,公易洋行建造,并于宣统三年(1911年)正月十九日举行了开工典礼。

整整七个月后的农历八月十九(阳历10月10日),武昌爆发革命起义,几个月后,清朝宣告灭亡。但是这栋建筑似乎并没有受到影响,最终建成了。

建成后的大理院大楼,地上三层,地下一层,建筑风格完全为西洋式。主入口在建筑中央,上有五层钟楼,两端转角处各有高五层的塔楼。这也是大楼的标志性建筑。建筑学家梁思成,这样评价它:“政府近代从事营建之始”。

这栋大楼分布着大理院的职能部门,地下室为候审处,一楼为办公室,比如法官办公室、律师办公室等。二层中央为大厅,后为大法庭。首席法官、检查总长、法官及其秘书用房等都在二楼。三楼主要为办公室、评议室。

大理院这个新式机构与它建造中的西式办公楼,与皇城脚下其他衙署有着明显区别,这对于当时处于风雨飘摇的清政府来说,显得意味深长。不过,没来得及看见它建成,清政府便走向末路。这座西洋建筑,在此后以另一种方式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

补白

司法部街两高大院

的孩提记忆

新中国成立初期,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办公地点,是清末大理院所在地(民国时期,大理院所在的刑部街改为司法部街,此名一直沿用至上世纪五十年代末)。楼的南边一半是最高人民法院,北边一半是最高人民检察院,两个机关的部分家属也住在院内。

我的父母是新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干部,我家就在这个建筑的大院里生活了五年。1958年秋,为修建人民大会堂,半月之内成千上万居民搬离这里。

大理院是一幢雄伟而精致的西洋式大楼。大楼坐西朝东,从南到北百十余米,东西宽近六十余米。楼中央镶着一块大钟表;大楼南北两端各有一座圆顶塔楼。北面塔楼离西长安街不到百米,是国庆、五一节机关干部观礼的绝好地方。

鸟瞰这栋大楼,呈标准“日”字形。楼内有两个开阔的天井,每个足容下两个篮球场。大楼中厅,有宽阔精致的红木楼梯环绕而上,环抱着又一个小天井,四周悬挂着铁网,以防止人员坠落。阳光穿过这三个天井洒向大楼的每个角落。

楼后两侧各建一座外裸的盘旋钢铁楼梯,楼梯既是人们上下楼的通道,还能在紧急情况下疏散人员。我记得,那几年的“国庆”和“五一”,天安门广场西边的礼花大多是从这个大院用迫击炮射向夜空的。在那炮声隆隆天空五彩缤纷的时刻,孩子谁也无心观赏礼花,一个个借着耀眼的光芒,在大院里要么像小鸡逐米似地捡滋花(即礼花弹落下的残留火药),要么上树找礼花里的“降落伞”。这时铁楼梯便成了争相攀登的“胜地”,大伙儿把捡来的滋花码在铁楼梯上燃放,五颜六色的光芒映照着孩子们无比兴奋的笑脸。

主楼的中厅门前有座巨型华盖。当年,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董必武,每天就从这里走下汽车,步入二楼中央大厅办公。那时,从一楼中厅有一条紫红地毯沿楼梯一直铺上二楼,在董老办公室门前形成一个红色小型“广场”。那时不懂规矩,如此庄严的地方,却成了我们摸爬滚打的游戏场所。

一楼中厅宽阔明亮,给我印象极深的是:每逢国庆节前,四大盆桂花树摆在中厅两侧。那金米粒般的桂花,送来缕缕幽香,像是在告诉大家,金秋已经来临。中厅门前,还有一个喷水池,四周种着鲜花。大院东南角是一排整齐的花屋,花匠是位健壮的小伙子。他那健硕的肌肉,令我们男孩子羡慕不已。花匠人健壮,花儿也侍弄得艳丽动人。国庆节前摆放的桂花树,便是他的得意之作。

内院中央是个巨大的养鱼池,中间有座假山。以鱼池为中心,向东南西北延伸出四条青砖铺成的小路,分别通向大楼地下室出口、小南楼、小西楼和大北楼。在鱼池边还围着四个同心圆的花池,相间于砖路之间。

院里的大人喜欢种树,宿舍楼前植满了海棠、丁香、桃树,还有桑树。一到暑假,我们就养起了蚕,每天到中灶食堂前采桑叶养蚕,还借此机会采摘桑葚,个个吃得“蓝嘴岔子”,像喝了墨水。大院里有一座长廊,它把办公大楼与大西楼宿舍连接起来,职工上下班免受日晒雨淋。这也是整个建筑群里,唯一一处有中国古典风格的建筑。大院东面和南面的沿街院墙,是用铁制的矛形栅栏构成,涂着绿色油漆,是典型的西欧式围墙。

很多年前的一个星期天,我所住的胡同口,与一位老师傅聊天,不知何故聊到了司法部街。当时那位年近七十的老人感慨地说:“可惜司法部街那个院子拆没了,那可是大衙门,当年真够气派的。”

 

 

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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