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天上下班路上摔伤,算不算工伤?人社部对这个问题进行了明确
雪天上下班难免遭遇路滑,因此导致摔伤也是有可能出现的情况。有人疑惑:在上下班途中滑倒摔伤是工伤吗?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对这个问题进行了明确。那就是:不算,但可享受医保待遇。
资料图 新华社图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6款规定: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被认定为工伤。
也就是说上下班路上受到伤害要认定为工伤,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上下班途中
二、受到伤害的原因是发生了交通事故
三、该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中,本人为非主要责任
因此,如遇雪天路滑摔倒,自己摔倒受伤,虽然发生在上下班途中,但并未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是不能认定工伤的。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如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为“本人主要责任”(50%以上),那也不算工伤了。
虽然不能享受工伤待遇,但并不意味着医药费没人来管。职工可以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病假期间工资等仍有相应的保障。
上下班路上摔伤未必能算工伤,但如果是外出开会滑倒摔伤就另当他论。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5款规定: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可被认定为工伤。因此,因工外出期间,因雪天路滑造成的事故或意外伤害,可被认定为工伤,治疗费用通过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且可以领取工伤保险相关待遇。
环卫工人在清扫积雪过程中摔倒是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1款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可被认定为工伤。
资料图 记者程功摄
雪情就是命令,很多环卫工人连夜加班清扫积雪,加班时间也视为工作时间。因此,环卫工人在清扫积雪过程中因雪天路滑造成的事故或意外伤害,可被认定为工伤,治疗费用通过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且可以领取工伤保险相关待遇。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员工参加工伤保险的话,上述相关费用均由单位承担。
工伤或职业病如何认定?
另外,工作原因导致腰椎病、颈椎病、视力下降,算不算工伤或职业病?
首先解释一下“工伤”和“职业病”的关系:《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患“职业病”的职工,可认定为“工伤”。
所以,在广义概念的工伤包含职业病。但是,工伤保险制度中,“伤”和“病”有严格的区分。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不管伤在身体哪个器官部位,都可以认定为工伤。但是,我国对职业病的范围,有明确的限制,并不是所有的“工作病”都能算“职业病”。
依据2013年国家4部门印发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法定职业病主要包括:
尘肺病、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肿瘤等。
上班族常见的腰椎病、腰椎间盘突出、颈椎病、视力下降等疾病,都不在《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即使因工作原因导致这些疾病,也不能算“职业病”,不能认定为“工伤”。
(原标题:雪天上下班路上摔伤,算不算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