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终审法院及高等法院遭纵火,律政司:定罪可判终身监禁
香港特区政府12月8日晚表示,有人纵火破坏香港终审法院及高等法院,特区政府对此表示强烈谴责,并强调任何人对司法机构作出攻击或污蔑都对香港法治造成极大伤害,全社会都不会接受。
特区政府当日表示,有人于8日堵路、破坏商铺和银行,对市民构成危险。警方有责任维持公共安全及秩序。当游行示威活动大致和平有序时,警方无须使用武力;但当出现任何违法行为,警方必须采取适当行动,包括使用适当的武力应对及制止暴力行为。
特区政府表示,期望与全社会共同努力遏止暴力、捍卫法治、重建社会秩序,并通过对话为香港的深层次问题寻找出路。
特区政府律政司当日也发表声明表示,特区政府绝不姑息任何违法暴力行为,有人在终审法院和高等法院外纵火,不仅扰乱社会安宁,更对香港作为法治之都的良好声誉造成损害。纵火属严重罪行,威胁社会大众的生命财产,一经定罪,可被判终身监禁,任何人都不应以身试法。
律政司呼吁社会人士尊重法治,特区政府绝不容忍任何破坏司法机构或损害法治的行为。
香港警方:对港岛区公众活动后出现破坏行为表遗憾
据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公报消息,香港警方早前就12月8日在港岛区举行的公众活动发出不反对通知书。虽然整个活动大致和平,但其后仍有破坏社会安宁的行为出现,警方对此表示遗憾。
公报指出,有游行人士偏离游行路线,占用部分告士打道及德辅道中行车线。部分示威者到达游行终点后于砵甸乍街及德辅道中堵路,当中有人手持武器。
此外,有暴徒于香港高等法院外涂污外墙,并向高等法院和终审法院门外投掷汽油弹及纵火,破坏特区政府公物,严重挑战香港的法治精神。
另外,有暴力示威者在铜锣湾及湾仔一带破坏商店及银行,行为无法无天。
公报强调,香港警方有责任维持公共安全及秩序。过去6个月不少大型示威活动中,都有暴力事件出现。警队一直保持克制忍让,竭力维持公众秩序及保护市民安全。警方只是在有人暴力冲击或作出暴力违法行为,危害在场人士的人身安全时,才使用最低所需武力加以制止,阻止事件恶化。
香港警方一向尊重市民表达诉求的自由及权利,也一直协助市民进行和平的游行集会。警方呼吁示威者在进行公众活动时要保持和平、理性及非暴力的态度,共同维持公众安全及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