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晚首页

新闻社会

坐熟人的车出事故怎么赔?北京二中院发布“好意同乘”案件分析

2019-12-02 14:27 北京晚报 TF008

搭乘熟人的车子,发生了交通事故,到底该怎么赔?自己驾驶熟人的车子,撞车后能否向对方索赔?今天上午,在“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到来之际,北京二中院发布了近年来审理的“好意同乘”案件的情况分析。法官表示,在2015年到2019年的全部29起案件中,判决减轻驾驶者责任的占八成。

白继开 摄资料图

二中院民六庭副庭长刘洋说,“好意同乘”是指基于友情或者好意,一方让另一方无偿搭乘机动车的情意行为,双方之间一定不能出现“乘车支付费用”的情况,必须是“免费”。她强调说,“免费”的意思就是彻底的分文不取,如果搭乘者与司机共同分担了路途中的油费、过路费,都不能算做严格意义上的“好意同乘”。

据统计,此类案件中的受害者,有九成以上是免费搭乘亲朋好友的私家车。让法官们也有些意外的是,虽然在事发前都是熟人或朋友,但发生事故后,双方往往直接翻脸,各方矛盾尖锐,案件调解的难度很大,和解率低。据统计,此类案件中调解率仅为10%左右。有的案件中,因为事故当事人死亡,索赔数额高达200万元。法官分析了各方在事故中的过错情形,发现受害方未系安全带的情况占30%,驾驶者超速及未让行的情况占45%。

刘洋法官说,认定“好意同乘”后,责任方如果没有“故意”或“重大过失”,一般会被减轻相应的责任。“坐别人的车,出现了重伤或死亡,又没保险,如果一点赔偿都没有,那显然是不合理,但如果本来是好心,免费搭乘熟人,自己又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错,如果判过重的赔偿,也不利于维护社会良好风尚。”据她介绍,所谓“故意”或“重大过失”,一般是指“酒后”、驾车途中出现诸如追逐竞驶等过激行为,或者是驾车途中聊微信、低头捡东西等。如果出现这些问题,法官一般不会减轻责任方的责任。

刘洋法官说,熟人搭乘的时候,经常因话题投机,聊天攀谈不断,司机注意力不够集中,这些事故多发生在上下班途中,以及接送搭乘接近目的地时。法官建议,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该尽量多为车辆投保相应险种。万一发生交通事故后,可以一定程度减轻车主负担,也使同乘人员的损害赔偿得以保障。

 

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 安然

分享到

90后女生拒绝和外卖小哥拼车,司机苦口相劝:乘客没有高低贵贱之分

北京俩拼车乘客起争执,司机竟被咬伤鼻子缝了12针,法院已受理此案

滴滴拼车升级!分“省钱族”和“赶时间”两种模式,这天1折拼车

自驾接驳建群拼车!外地车牌不好使了,环京上班族进京各有招数

“拼车游”悄然兴起:别说走就走 出发前需做足功课“约法三章”

春节“拼车”回家如何规避风险?某些“免责条款”被认定为无效

大学生拼坐黑车被加收20元 写举报信让司机受罚

天津出台私人小客车合乘指导意见 “拼车”服务每天不超过两次

拼车有风险!穿越无人区可可西里遇车祸搭车人索赔50万

出租车拼车为何遇冷? 两个难题需要解决

跨城拼车开接春节订单 平台实行一口价最高提供150万保险

以古琴为纽带,构建运河雅文化——“琴韵运河”主题讲座

延迟退休真的要来了!专家建议女性退休年龄延至55岁

国务院重磅发文!进口冷链食品无消毒证明不能卖

重点城市房租继续下跌,已跌入5年来最低水平

绑定多个手机号影响“健康宝”行程核验?赶紧看过来!

北京市民对人口普查有疑惑可用多种方式解决,上微信公众号打电话都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