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鼓励举报,举报重大违法行为最高奖200万
为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就《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中明确了对重大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奖励,并提高现行奖励标准。
根据征求意见稿规定,举报者可获得所举报违法行为被罚没金额1%至5%的奖励,每起案件的举报奖励金额上限为100万元,若举报涉及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危害的违法行为,奖励金额则最高可获200万元。
根据暂行办法,举报人可实名或匿名举报。举报人可以通过书面材料、12315平台、电子邮件或其他形式,向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
哪些属于重大违法行为?暂行办法指出,重大违法行为指的是:涉嫌犯罪或者涉嫌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地方法规或规章对重大违法行为有具体规定的,可以从其规定。
暂行办法指出,举报奖励范围包括违反市场监管领域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重大违法行为;违反竞争法、知识产权、打击传销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重大违法行为;具有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重大违法行为。此外,还包括市场监管其他领域具有较大社会影响,严重危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重大违法行为,经市场监管部门认定需要予以奖励的;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立案的违法行为。
想要获得举报奖励,还应当符合一定的条件。暂行办法提出,要有明确的被举报对象和具体违法事实或者违法犯罪线索,并提供关键证据;举报内容事先未被市场监管部门掌握;举报内容经市场监管部门查处结案并被行政处罚,或者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被追究刑事责任。
与现行的《举报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犯罪活动有功人员奖励办法》相比,暂行办法提高了奖励标准和奖励上限。不过,记者也同时注意到,一般违法行为的举报不予以奖励。
根据暂行办法,举报奖励拟分为3个奖励等级。其中,一级举报等级:提供被举报方的详细违法事实及直接证据,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完全相符,举报事项经查证属于特别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犯罪的;二级举报等级:提供被举报方的违法事实及直接证据,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完全相符;三级举报等级:提供被举报方的基本违法事实及相关证据,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基本相符。
属于一级举报奖励的,按罚没款金额的5%给予奖励。按此计算不足5000元的,给予5000元奖励。属于二级举报奖励的,按罚没款金额的3%给予奖励。按此计算不足3000元的,给予3000元奖励。属于三级举报奖励的,按罚没款金额的1%给予奖励。按此计算不足1000元的,给予1000元奖励。此外,无罚没款的案件,各级举报奖励金额分别不低于2000元、1000元、500元。
根据暂行办法,每起案件的举报奖励金额上限100万元。举报涉及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危害的违法行为,奖励金额可以超过本办法规定的上限,最高不超过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