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仗义”快递员撞人后要求独自担责,法院“不干”,得一块赔!
2019-11-19 14:44
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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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员吴某把老人撞伤,出事后却要求独自担责,不牵连公司。昨天,海淀法院判决申通应该担责,并判令吴某及申通公司共同赔偿17万余元。
去年6月,在定慧桥西引桥下,74岁的杨先生被逆行而来的一辆电动三轮车撞倒,后被送往医院急诊科救治。杨先生事后了解到,电动三轮车驾驶员吴某是申通公司员工,事发时正在送快递,因此杨先生要求吴某和公司共同承担责任。
但吴某认为自己当时还不是申通公司的正式员工,只是在承包人手下打工,愿意独立承担责任。申通公司对杨先生表示同情,也认为此事属于吴某个人行为。
法院审理认为,吴某是在为了申通公司的利益、执行该公司的工作任务途中发生事故,吴某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申通公司作为用人单位应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