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想糊弄税务干部 检查人员“火眼金睛”追回47万税款
2019-11-17 13:52
北京晚报
TF011
“聪明”会计想糊弄税务干部,结果企业不仅要被追缴企业所得税47.5万元,还将被加收滞纳金。
近日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接到协查案源,对北京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立案检查。经查发现该企业采取将部分应计入“职工教育经费”的费用列支在“咨询费”科目方式,达到少缴企业所得税的目的。
税务检查人员在实地检查中,发现该企业2016年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占工资、薪金总额的比例恰好为2.5%,“足额”用到了国家政策。难道真的这般巧合吗?检查组对此产生了怀疑。
经查发现,该企业各年度“咨询费”实际发生额较高,与其自身的行业特点并不匹配。通过核实,税务干部发现,所谓的“咨询”业务实际上是该教育公司为装饰公司提供的职工教育培训。在每次培训即将结束的时候,双方会设置一个学员向授课老师提问的环节,因此装饰公司的会计将该笔本应当计入“管理费用-职工教育经费”的费用计入了“管理费用-咨询费”科目,从而达到少缴企业所得税的目的。
经过充分取证,该装饰公司财务总监张某承认将190万职工教育经费计入咨询费科目,以少缴企业所得税的违法事实。目前,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依法对该公司做出追缴企业所得税47.5万元加收滞纳金的处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