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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男友吵架,女子高空抛物被判三年!危害公共安全理应依法严惩

2019-11-16 23:40 长安观察 TF021

近日,广州某法院审理了一宗高空抛物案,一女子将家中行李箱、雨伞等物品从阳台抛出,砸烂楼下车辆。法院最终认定该名女子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回顾此次事件,起因令人颇感荒唐,该女子仅因与男友发生争执,为发泄怨气,就将楼下行人的生命安全置于不顾。如今依法严惩,是对损失者的公平裁决,也顺应了公众的呼声。

随着城市不断向上“生长”,“头顶上的安全”已不容小觑。仅就今年来说,高空坠物、抛物事件就已发生多起,轻者砸坏物品,重者致人死亡。男童被高空坠落的玻璃窗砸中身亡,中年女子被楼上扔下的灭火器击中丧命……一桩桩“飞来横祸”,让人痛惜不已,更心有余悸。

而从现实来看,坠物背后的原因可谓五花八门。有些是因为物业管理疏漏致楼宇年久失修,一遇刮风下雨便有建筑碎片坠落;有些则是由于部分住户素质不高,为了方便频频将垃圾在窗口抛下;还有的是疏于管教的“熊孩子”、情绪控制力极差的“巨婴”有意无意制造事端。但话说回来,不论是哪一种,我们都可以肯定地说,高空抛物并非天灾,而是人祸。

“头顶上的安全”事涉千家万户,全社会都要行动起来。

首要一条,筑起法律的安全网。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出台意见,高空抛物最高可按故意杀人罪论处,特定情形要从重处罚。这无疑传递出一个清晰且强烈的信号:高空抛物不是简单的公德心问题,而是一条不能逾越的法律红线。用严明司法惩处故意高空抛物者,使其付出沉重代价;用公正判例震慑不法分子,给心存侥幸者敲响警钟,让全社会绷紧“头顶上的安全”这根弦。

其次,除了司法事后追责惩戒机制,事前预防机制同样值得重视。

具体到实践,坠物、抛物事件突发性、隐蔽性都比较强,追责难度较大。尤其是,不乏一些抛物者通过“踩点”“望风”,看准楼下没人没车,以此逃过责罚与制裁。对于这种情况,需要物业等直接管理部门“狠起来”,做好平时的监控排查工作。对于心怀侥幸之人,只要有违规行为,即使没造成实际伤害损失,也要予以重罚,以儆效尤。目前,有小区安装朝天摄像头,利用技术实现实时监控;也有的在社区内部对抛物者进行曝光,让大伙共同监督……综合施策、协同治理,凡此种种都不失为有益尝试。

一只鸡蛋从25楼抛下,能让人一命呜呼;易拉罐从15楼扔下,可砸破头骨。即便是千分之一的风险,事故一旦发生,便是百分百无法挽回的悲剧。防微杜渐、严惩不贷,才是对每个普通人的最大守护。

 

来源:长安观察

撰文:郑宇飞

流程编辑:TF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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