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一“黑老大”拉票贿选两次当村委会主任 数罪并罚一审获刑25年
2019-11-12 13:51
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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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第一中级法院11日对琼海市王绍鼎等21人涉黑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等7罪,数罪并罚,判处“黑老大”王绍鼎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9年,王绍鼎在琼海市嘉积镇经营美食城,作为前期豢养组织成员和组织聚会的主要场所,逐步形成了黑社会性质组织。2010年6月至2016年6月,王绍鼎通过拉票、贿选等手段两次当上琼海市嘉积镇里邦村委会主任,控制基层组织。王绍鼎拉拢该村闲散人员充当打手和帮凶,打着村委会主任的“旗号”,以暴力、恐吓等手段大肆强揽里邦、泮水地区的工程项目。该组织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非法获利9386287.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