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思聪成“老赖”?假的!法院回应:暂未强制执行
这几天,关于“老赖”的相关新闻层出不穷。罗永浩、戴威、贾跃亭……这些明星创业者的动态时刻牵引着大众的神经,这份名单似乎又要加上王思聪的名字了,关于王思聪成“老赖”的消息近期在网络上传播。
11月6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资料显示,王思聪列入被执行人名单,立案时间为2019年11月4日,执行标的为1.51亿余元。
一石激起千层浪,王思聪上失信“黑名单”的说法也甚嚣尘上。执行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回应称,暂未对王思聪本人采取限制高消费以及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强制措施。
也就是说,王思聪还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少网友跟帖求普法,被执行人和失信被执行人到底有什么区别?
北京星竹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斌律师告诉记者,被执行人和失信被执行人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被执行人指的是法院判决生效后,未在判决规定时间内履行判决义务,经申请被法院强制执行的人。通俗点说,就是被法院判了赔钱的当事人,却没有在规定时间内主动履行义务,经对方当事人申请而被法院强制执行赔偿。
而失信被执行人,也就是大众口中的“老赖”,是自己本身有履行能力,但故意无理由不履行法律文书生效中判决应履行的义务。简言之,就是有钱赔而偏不赔的。或者有其他违反法律规定情形的被执行人。
王斌律师说,从公开资料及执行法院的回应来看,王思聪还只是被法院强制执行,没到“老赖”的程度。被列为被执行人后,法院还会给予被执行人一段履行判决义务的时间,同时,也会向被执行人通知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和不利条件等等。
有网友总结得很巧妙:“王思聪还没失信,但要快点还钱。”也就是说,王思聪虽被列为被执行人,但只要主动履行还款,便不会被列入失信人名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王斌律师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要符合上述相应条件的。而王思聪作为被执行人,只要积极配合北京二中院的执行工作,主动履行法院要求其履行的义务,就不会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当然,如果出现前述法条中的情形,真的成了“老赖”,其名单也会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公示。后果就是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如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购买不动产等。这是法院针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敦促履行及惩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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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思聪名下冻结股权价值超8445万元
进入2019年之后,王思聪旗下的企业遭遇“水逆”,先是熊猫直播关闭、香蕉计划股权冻结、普思资本股权冻结。
工商数据显示,由王思聪担任董事长并100%持股的北京普思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被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冻结,冻结日期是2019年10月15日起至2022年10月14日。
10月18日,由王思聪实际控制的北京香蕉计划体育文化有限公司股权也遭到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冻结,具体冻结数额不祥,冻结日期自2019年10月18日起至2022年10月17日。
这对于王思聪来说可是不小的打击,根据公开信息计算,王思聪名下冻结股权价值合计已经超过8445万元。天眼查信息显示,此前王思聪担任高管或股东的多家公司股权也遭到了冻结,熊猫互娱当前已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