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惠台31条,国台办等部委出台“26条措施”
11月4日,国务院台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经商中央组织部等20个有关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26条措施”),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6条措施”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告台湾同胞书》发表40周年纪念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完善促进两岸交流合作、深化两岸融合发展、保障台湾同胞福祉的制度安排和政策措施,继续率先同台湾同胞分享大陆发展机遇,为台湾同胞台湾企业提供更多同等待遇。“26条措施”宗旨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31条措施”一脉相承,是在对台工作中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台湾同胞一视同仁,像为大陆百姓服务那样造福台湾同胞的又一具体体现。
“26条措施”涉及为台湾企业提供同等待遇的措施13条,包括台资企业同等参与重大技术装备、5G、循环经济、民航、主题公园、新型金融组织等投资建设,同等享受融资、贸易救济、出口信用保险、进出口便利、标准制订等政策,支持两岸青年就业创业基地示范点建设等;涉及为台湾同胞提供同等待遇的措施13条,包括为台湾同胞在领事保护、农业合作、交通出行、通信资费、购房资格、文化体育、职称评审、分类招考等方面提供更多便利和支持。
“26条措施”将进一步帮助台资企业加快科技创新,降低综合成本,抢抓发展机遇,实现更好发展,并继续为台湾同胞在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打造更好环境,提供更优条件,促进融合发展,保护合法权益。
延伸阅读:国台办介绍“31条措施”最新推进落实情况
上文中曾提到“31条措施”,公开资料显示,《关于深化京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是2018年10月23日北京市正式发布的文件,《若干措施》涵盖为台资企业在京投资和经济合作提供同等待遇、鼓励京台两地教育文化交流合作、逐步为在京台胞提供同等待遇等三方面共55条措施。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9月11日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发言人马晓光主持发布会并答问。介绍了“31条措施”最新推进落实情况。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国广记者提问: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大陆各地各部门在“31条措施”推进落实方面取得了哪些新进展?
马晓光回答:近期,各地各部门持续落实“31条措施”,不断取得新成效,迄今已有包括28个省区市在内的99个地方结合当地实际出台具体实施意见。吉林省发布36条实施办法,四川省成都市发布54条实施意见,北京等地还公布了实施细则,对各项措施的申报条件、办理程序、责任单位、联系电话逐一作出详细说明,为台湾同胞享受相关措施提供更多便利。
在两岸征信合作方面,福建品尚征信有限公司与台湾中华征信所签署全面战略合作协议,进一步推进两岸民间征信融合。
在促进两岸学术界交流互鉴方面,7月11日,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公告,将15个学科30种台湾人文社科类学术期刊纳入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数据库来源期刊目录,这将为在大陆工作台湾同胞的学术成果纳入工作评价体系创造有利条件。
在促进两岸文化艺术交流方面,据初步统计,目前国家艺术基金已经收到12个与台湾地区机构或单位开展合作项目申请,另有19位来自台湾的艺术家申报了青年艺术创作人才项目。8月19日,由中华文化联谊会以及来自海峡两岸设计公司等多方共同举办的“中国印象——中国世界遗产文创设计产品展”在首尔中国文化中心开幕。此次展览由台湾团队主创策展,汇集了海峡两岸艺术家设计制作的陶瓷茶具、文具、居家装饰等120多组中国非遗文创产品,体现了海峡两岸共同传承和弘扬中华文化的丰硕成果。
在便利台胞居住生活方面,北京市台办启动面向在京台胞公共租赁住房专项配租工作,首批共筹集40套房源。
今后,我们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持续做好“31条措施”落实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广大台胞台企普遍关心的问题,为台胞台企在大陆发展提供更多便利,创造更好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