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二中院:网贷类案件8成被执行人联系不上
“阴阳合同”、“空白合同”、假造资金流水、故意躲避还款、转单平账再加“以贷还贷”……如果公众在互联网平台上借款时,遇到上面这几种情况,别犹豫,赶紧报警,你碰上“套路贷”了——今天上午,北京二中院召开发布会,总结了近年来网贷类案件的执行情况。
资料图 新华社供图
平均每件3.1万元
在二中院全部涉及网贷的执行案件中,借款人自身的诚信缺失问题相当严重,法官发现,有超过80%的被执行人联系不上,下落不明。借款人在贷款时,并不注意网贷平台借款合同的纠纷解决模式、解决程序等争议解决条款的内容,只图先把钱拿到手再说,以后的麻烦以后考虑,结果等麻烦真的临头了,又索性一躲了之。
根据二中院执行三庭的通报,三年中,二中院执行三庭共接到了159件网贷类的执行案件,皆为互联网上的借款平台或者通过平台借出款项的出借方,被执行的都是欠款不还的自然人。“今年以来,网贷平台借款案件为97件,需要执行的款项总数只有301万,平均每件只有3.1万,其中最少的只有1000元。”执行三庭副庭长梁立君说,这也是当前此类案件的一个特点:数量不少,钱数不多。经过统计,欠钱不还的人中,法院在执行期间有80%以上的几率,无法联系到他们。在这些人中,大多数为20多岁的年轻人,但50岁以上的也并不在少数。
近三年内执行三庭负责的159件网贷案件中,近80%的案件被执行人被采取信用惩戒措施,被限制高消费或者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执行中我们也发现,有的被执行人是为人背锅了。他们或者因为交情,或者因为爱情,出借了自己的身份信息,被朋友、恋人用于网贷,但与真实借款人关系恶化后,又没有及时解决网贷问题,从而引发自身的债务问题。”执行法官王纬珂说。
如遇“套路贷”要赶紧报警
在网贷平台所涉及的案件中,“套路贷”的影子所在多有。梁立君说,套路贷的出借方,都会制造出合法的民间借贷假象。比如,以各种名目诱骗借款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空白合同”,有的还要求对前述合同进行公证,为违法目的披上合法外衣。在借出款项之初,他们已经考虑到今后走上法庭时的证据了。
此外,出借方还会故意设置各种违约条款、制造违约陷阱、刻意躲避还款等方式,使借款人不能依照合同还款,一旦发现借款人无力偿还时,再冒出一个关联方,为借款人偿还“虚高借款”,继而与借款人签订更高额的“虚高借款合同”,出借人通过这种“转单平账”、“以贷还贷”的方式不断垒高借款金额。最后,借款方原形毕露,软硬兼施,恶意讨债。在借款人无力偿还“虚高借款”的情况下,通过暴力、胁迫、“软暴力”、虚假诉讼等手段索取债务。
二中院建议,在进行网贷时,一旦遇到这些情况,公民一定保存好相关的书面或录音、录像等电子证据,向公安机关或有关司法机关报案。如在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中遇到相关情况,在通过合法程序主张救济权利的同时,也可向公安机关举报。人民法院收到相关举报线索,也会依法向有关机关移送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