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医养结合符合条件,医疗机构可入医保
2019-10-26 12:55
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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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电 截至2018年底,我国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大约2.5亿,占总人口的17.9%。我国老年人慢性病患病率高、失能率高,患有慢性病的老年人接近1.8亿,失能和部分失能的老年人口超过4000万。针对目前存在的医不懂养、养不懂医,机构和人员积极性不高,难以实现医和养完全融合一体化的服务等问题,国家卫健委日前牵头研究起草,并联合民政部等多部门印发的《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意见》于25日公开发布,力争解决近年来各方反映较多的制约医养结合发展的堵点、难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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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秦淮礼拜寺巷老年护理院从2009年成立之初就开展了医养结合服务,目前拥有床位130张,入住120位老人。不仅能处理老年痴呆、脑溢血、肺部感染等常见老年病,还提供康复、心理咨询、体检等服务。“医养结合后,很多老人的常规疾病在养老机构就能得到治疗,无需去大医院挤占资源,一举两得。”老年护理院院长刘汉强表示。但是申办医保定点单位却成了难题:“2016年拿到执照,医保定点办了两年多才下来,申请流程太复杂,验收环节不切实际。”刘汉强对记者说。
申请医保定点难也是很多医养结合机构的共同问题。本次出台的意见提出,将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疗机构按规定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正式运营3个月后即可提出定点申请,定点评估完成时限不得超过3个月时间。困扰诸多护理院的难题有望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