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亡清兴时期发生了什么?秦晖新作解答了政治、军事、农业等问题
明亡清兴时段,势力交错,战况复杂,而研究者关注核心不啻为“明何以亡而清何以兴”。研究者习惯站在正统王朝更迭视角,着眼明、清两股势力的动向;谈及李自成、张献忠等起义军,往往以“农民起义”概而论之,故而其各方面细节研究,仍有爬梳阐释的空间。
作者:赵慕宇
《鼎革之际》,秦晖著,山西人民出版社
知名学者秦晖的新作《鼎革之际》,正是关注了明亡清兴时段政治史、军事史、农业史等相关问题。如他自己所说:“‘摆事实、讲道理’即叙述重实证、议论合逻辑的功夫,关注底层和社会而不是只盯着帝王将相的视角,在我以后的各种研究中都是尽量坚持的。”《鼎革之际》收录作者早期明清研究的数篇文章,全书展现出扎实考据和问题意识,第一部分着重论述南明史,分别讨论了大顺、大西政权后期的军队情况与性质,和盘托出南明弘光、隆武、永历政权的更迭,以及抗清运动的三次高潮;第二部分着眼于孙可望在云南的“国主”政权,以“营庄”制度为核心,分析大西军推行的独特农业制度及其意义;第三部分则收录作者关于李自成战败后身世、大顺军将领的系列考证,对于相传已久的“奉天玉和尚即李自成”的说法,作者通过多重考证,认为奉天玉乃川地军阀李占春。
《鼎革之际》虽是秦晖早期文章汇集,然而其注重史实证据、结合事实进行创新阐释的特征,却可窥见一斑。史学无疑以“信实”为纲,可意义终究落于指导后世的“卓识”。大凡研究容易陷入两种误区,一则是考据饾饤之学,扎进故纸堆,无论大小远近,验证是非对错,缺乏穿透性、全局性的问题意识;一则是论述阐释之学,旧瓶装新酒,罔顾史实根据,惶而直抒己见,虽有创见而极易流于空疏。秦晖之作往往能兼顾事实与阐发,更进一步说,是其阐发皆由历史而来。
本书对云南大西建立政权的农制研究,便颇具代表性。孙可望是张献忠死后领导大西军的核心将领,他在平定“沙洲之乱”后,从掌权的缙绅阶层手中,夺取云南控制权,作者将其定性为农民阶层与缙绅地主阶层的矛盾。
所谓缙绅,即官绅地主、现任官僚以及有“功名”的知识阶层。明代对官僚及后备军,均予以优待,举人、监生、贡生乃至一般生员,都不同程度减免税赋,他们被称为“平民地主”。明中后期,税赋杂捐愈发沉重,地主群体的免税权力,自然导致自耕农选择出卖土地,变为佃农。而同属地主阶层的“富民”(平民地主)又有所不同,他们和缙绅一样剥削农民,可地位又低于缙绅。无论缙绅地主,他们始终以自身权益为考量,并与农民的权益互为冲突。
作者抓住土地危机这一核心,对大西军在云南的营庄制度予以考察。孙可望领导大西军雄踞云南,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改革。孙可望其人具备良好治理才能,然而野心极大,后不奉明朝正朔,甚至最终因内讧火并而降清。不过,大西军推行的“营庄制”却反映出对土地兼并的调整和对农业生产的革新。营庄制简单说是“四六同分”,即政权收取四成而农民自得六成,后执行中也将一成分与地主。大西政权改变了地主对土地的赋税征收权,但也等于间接承认了土地私有制;大西政权改变了农民困苦的生活和政权收集赋税的数量,却没有使农民真正拥有土地。大西政权在云南取得的成就,其实是恰当地调整了生产关系,使之符合生产力状况。在动乱年代,他们甚至使云南“农勤岁稔、物阜民安”,只可惜清廷后来倒行逆施,破坏了改革后的良好局面。
对于农民起义和农民政权,秦晖的这一研究值得借鉴。他说:“暴力并不是万能的,它归根结底只能是客观经济规律的体现者,是一种‘经济力’。”“农民战争的历史作业,是个不以人们(包括农民阶级与地主阶级)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过程。”大西军在云南的农业改革,正是两个原则的极好诠释。
其实,千年以来,中国王朝的革故鼎新,往往与农民的存在状况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然而这种联系,又要深入具体历史语境做考察,得出令人信服的结论。一直以来,秦晖教授关注农民从而观照历史,乃是得治史三昧,虽然其很多创新观点往往存在争鸣,然而其令人耳目一新的观点,却拓展了研究思路,使史料生发新价值、新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