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举报前男友一家贪污后被刑拘,涉嫌非法经营
今年5月,江苏扬州市国资委原主任黄道龙一审被判贪污罪及受贿罪,其儿子黄宇也于7月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在仪征市法院受审。两人案发系被黄宇前女友王燕茹实名举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2018年2月底,扬州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主任黄道龙及其儿子黄宇(当时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担任政府采购科科长),被黄宇前女友王燕茹实名举报“豪车成群、豪宅成排、古董成堆”等问题。此事经媒体报道,引发舆论关注。
黄宇一审被判刑后,其前女友、举报者王燕茹,也于今年9月7日因涉嫌非法经营被扬州市公安局广陵分局刑事拘留。
王父称,9月17日,他委托律师葛树春对王燕茹申请取保候审,广陵分局未予批准。广陵分局于9月20日作出的不予变更强制措施通知书显示,经审查,该局认为犯罪嫌疑人王燕茹犯罪情节严重,有提请逮捕必要,决定不予变更强制措施。
王父称,公安机关告知其目前王燕茹一案仍在侦查中,其并不了解具体案情,但在与警方沟通中可知,案件疑与王燕茹在家族名下公司通过POS机用信用卡刷卡套现行为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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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28日,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扬州市国资委原党委书记、主任黄道龙受贿、贪污一案,并当庭宣判。以受贿罪、贪污罪,一审判处黄道龙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七十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黄道龙生于1952年7月,先后任扬州市审计局副局长、局长,扬州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2010年11月任扬州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调研员,于2012年10月退休。
法院经审理查明:
1999年至2010年,被告人黄道龙利用担任扬州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扬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并于2000年至2016年,先后收受了有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现金及购物卡,玉器、字画、金条等物品以及房屋装修等,收受的财物及财产性利益共计折合人民币294.9214万元。
2005年至2011年,被告人黄道龙利用担任扬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职务上的便利,采取在本单位或下属单位报支个人消费发票以及虚开发票套取公款等方式,侵吞公共财物共计人民币43.711万元。
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黄道龙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采用在本单位或下属单位虚报发票等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分别构成受贿罪、贪污罪。被告人黄道龙一人犯数罪,依法应予数罪并罚。案发后,黄道龙家属代为退出涉案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
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黄道龙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七十万元。对被告人黄道龙受贿的赃款赃物以及用受贿赃款购买房屋产生的孳息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对贪污赃款,发还相应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