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闹”殴打北大医院妇产科医生 北京西城法院近日作出判决
一年前殴打北大医院妇产科医生的郑某,近日被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西城法院审理后认为,郑某为发泄情绪,借故生非,在公共场所拦截、辱骂、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严重影响了医院的正常医疗活动,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鉴于郑某有自首、认罪认罚等依法可从轻处罚的情节,法院最终判处郑某有期徒刑9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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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长时间以来,伤医事件屡屡发生。医患本来是“一头儿”的,站在他们对立面上的,只能是各种各样的疾病,为此医患之间必须彼此充分信任。信任的基础,是双方处在平等的位置,遵循共同认可的规则。即便在诊疗过程中有不愉快的经历,也应通过正规途径表达。
医院是救死扶伤的神圣场所,以一己之私诉诸暴力,最终受害的是更多患者的权益。所以,对每一桩伤医事件,都必须公平公正公开处理,不能抹稀泥私了或者陷入“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错误逻辑中。
早在2014年4月,最高法、最高检就会同当时的国家卫计委等部门联合公布了《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规定了6种需要严惩的“医闹行为”,根本目的就是严厉打击“医闹现象”,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2016年最高检发布《关于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再次加大对涉医犯罪的打击力度,要求依法惩治聚众打砸、任意损毁占用医疗机构财物,在医疗机构起哄闹事,致使医疗无法进行的犯罪。2018年10月22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二次审议稿明确规定,医疗卫生人员的人身安全、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威胁、危害医疗卫生人员人身安全,侵犯医疗卫生人员人格尊严。医院要勇于拿起法律武器,堂堂正正地保护员工;医护人员们也要相信法律,相信公道自在人心。
此次法院的判决,再次告诫医闹们,多些理性少些戾气,医护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容侵害。医生的手术刀可以切除患者的病灶,而法治的手术刀可以切断医闹们的病根。
(原标题:对医闹就得零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