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通州今年查处涉鱼案件34起 因非法捕鱼已有14人被刑拘
2019-09-07 09:41
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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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捞上来那么几条鱼,结果被刑拘。值吗??根据通州公安分局的通报,自全面禁渔开始之后,警方已开展了32次联合执法行动,执法巡查河道1700余公里。清理违规网具上千米,查处涉渔违规、违法案件34起,行政处罚13人、立案刑事拘留违法人员14人。
9月2日早6时许,通州公安分局环食药旅支队与区渔政在通州区运潮减河师姑庄段水域,抓获1名正在使用地笼,非法捕捞的犯罪嫌疑人,查获地笼3条,其中两条的长度为9米,一条3.9米,渔获物385克。此人随即被警方刑拘。
此前不久,胡各庄派出所与区渔政,在北运河大桥下查获1名使用粘网非法捕捞违法行为人,查获皮筏艇一艘、渔获物49公斤、粘网3条、共150米。此人被处以行政处罚。
自今年市农业农村局颁布《关于调整禁渔期、禁渔期的通告》,通州辖区内19条河流实施全面禁渔制度。通州公安分局环食药旅支队以水面巡查、岸边打击为重点,持续加大对通州区北运河、潮白河流域联合执法力度。目前,通州警方涉渔刑事立案数位列全市第一!
警方表示,将继续加强与水务、农业、渔政等部门沟通对接,加强河流水域执法力度。在禁渔期或禁渔区内,严禁采用电、毒、炸等禁用方法以及利用地笼、迷魂阵等禁用渔具,进行破坏渔业资源的方式捕捞。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