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能来我司上班!” 五旬大叔拒绝当黑护工,被打断9根肋骨
五十多岁的老袁前不久在武汉做护工,就在医院照顾病人的第二天,老袁被几个突然闯进来的人打了一顿。对方自称是某家政公司,声称承包了医院的所有护工服务,老袁如果想继续干下去,就必须交钱加入他们,还要抽成。
经诊断,老袁9根肋骨骨折,致残程度达到十级伤残。民警称这并不是个案,该公司在经营过程当中或涉及其他犯罪,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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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表示:大叔又有什么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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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开的食堂,你必须来吃”!杭州这伙人竟然逼人吃饭,结果判了
几个人在小区单元楼弄了个房间开了家食堂,他们开业前,给租客开了一个会:你们必须到我们这里来吃饭。一人一天70元,两人80元,如果不来吃,要交“未前往就餐费”。
黑恶势力的作案手段,有寻衅滋事、暴力讨债等,但是,你见过这样逼人吃饭的恶势力团伙吗?
近期,杭州经济开发区法院审理了一起“强行吃我做的饭”恶势力案件。
石某某在下沙某小区以单元楼某房间为载体开设了一家食堂,江某买菜烧饭、石某收款记账。
开业前,石某某、江某召集小区租户至食堂开会,强行要求上述人员至食堂交钱吃饭。他们规定的餐标是:一人一天两顿70元,两人80元,提供的是中午一餐面条,晚上一餐快餐,伙食非常差。
他们还明确:即使不前往吃饭也要缴纳费用。
期间,被害人胡某因经济困难未能按期缴纳饭钱而被石某、江某威胁,被迫补缴1100元的未前往就餐费用。被害人罗某也曾因未前往交费吃饭而被石某殴打。其余被害人因听闻有人被威胁或被殴打,慑于该团伙在小区内的影响力,被迫在食堂营业期间每日到食堂吃饭交钱直至案发。
据不完全统计,数十名被害人在该食堂吃饭至少有376次,交易金额至少达26720元。
本案属恶势力犯罪。恶势力是指三人以上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诸如强迫交易等特点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歹、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的违法犯罪组织。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石某某利用其在暂住地小区的影响力,开设“食堂”,伙同他人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迫该小区内住户就餐,收取“餐费”,强卖商品,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强迫交易罪,且属共同犯罪,构成恶势力团伙。
最后法院一审判决:
被告人石某某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40000元。
被告人石某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35000元。
被告人江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30000元。
责令被告人石某某、石某、江某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并继续追缴三人违法所得,予以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