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书记”获刑10年!因为这些情节,法院轻判
2019年8月2日,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四川省广安市委原副书记严春风受贿案,对被告人严春风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对严春风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严春风当庭表示认罪服判,不上诉。
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18年,被告人严春风利用担任四川省宜宾市城市规划局局长、中共宜宾市翠屏区委副书记、区长、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广安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中共广安市委副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揽、项目纠纷解决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72.9万余元。
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严春风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具有索贿情节,从重处罚。鉴于严春风因其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友谋取私利等涉嫌严重职务违法被调查时,主动如实供述办案机关未掌握的受贿犯罪事实,构成自首;积极退缴全部赃款赃物,在庭审中认罪认罚,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严春风亲属、媒体记者及社会各界群众60余人旁听了宣判。
此前报道
2018年5月11日,“严夫人”在幼儿园家长微信群里对幼师耍官威,经曝光后引发舆论关注,“严书记”的真实身份也逐渐曝光。
5月14日,四川省纪委监委表示,已关注到网上“严春风舆情”相关情况,已及时介入调查核实。
5月1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和四川省纪委监委网站同时发布:广安市委副书记严春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19年4月11日,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四川广安市委原副书记严春风受贿一案。
据检方起诉书披露,严春风收受的最大一笔贿赂是在担任广安市常务副市长、市委副书记期间。2015年至2016年,其职务便利,为某科技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获得广安市某项目等事宜提供帮助,先后4次收受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项某感谢费共计228万元。
起诉书还记载了严春风到案后的一些细节。
根据起诉书,2018年5月17日,四川省监察委员会调查人员电话通知严春风到省纪委监委机关后,严春风主动交代了组织未掌握的涉嫌受贿的问题,如实交代了组织已掌握的其他涉嫌严重职务违法问题。
在审查起诉期间,被告人严春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其家属代为退缴违法款400万元,检察机关依法扣押严春风股票变现后的97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