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今年计划立法43项 报刊亭设置、广告牌匾使用等纳入计划
9日,市司法局通报了2019年市政府立法计划:
市政府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共安排立法项目43项。其中
力争年内完成项目共28项,包括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做好有关清理工作的地方性法规项目7项,拟完成的、拟清理修改的政府规章项目21项;抓紧工作、适时提岀项目共15项,包括地方性法规草案8项、政府规章7项。
一、力争完成项目(28项)
(一)地方性法规项目(7项)
1.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草案)
2.街道办事处条例(草案)
3.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
4.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
5.物业管理条例(草案)
6.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对本市机构改革涉及地方性法规清理修改
7.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对涉农地方性法规清理修改
(二)政府规章项目(21项)
1.北京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办法(修订)
2.内部审计规定
3.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4.公共数据共享开放管理办法
5.促进慈善事业若干规定(修订)
6.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修订)
7.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办法
8.禁止违法建设若干规定(修订)
9.公共服务领域外语标识使用与管理规定
10.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废止)
11.征收防洪工程建设维护管理费暂行规定(废止)
12.河道砂石开采管理暂行规定(废止)
13.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废止)
14.工业产品企业标准备案规定(废止)
15.人才市场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废止)
16.人才招聘管理办法(废止)
17.人才招聘洽谈会管理办法(废止)
18.职业介绍管理规定(废止)
19.对本市机构改革涉及政府规章清理修改
20.对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清理修改
21.对社会保险费征收职责调整涉及政府规章清理修改
二、抓紧工作、适时提出项目(15项)
(一)地方性法规项目(8项)
1.司法鉴定条例(草案)
2.地方金融监管条例(草案)
3.北京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
4.发展中医药条例(草案)
5.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管理规定(草案)
6.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修订草案)
7.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修订草案)
8.宗教事务条例(修订草案)
(二)政府规章项目(7项)
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办法
2.家政服务业管理办法
3.住宿业管理办法
4.体育竞赛管理办法(修订)
5.地名管理办法
6.架空线管理若干规定(修订)
7.邮政报刊亭设置管理办法
此外,对于有关部门正在研究但未列入立法工作计划的项目,由有关部门继续研究论证,市司法局加强工作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