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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八旗子弟写真:没了皇上没了恩养后直抵最底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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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2年,一位名叫穆儒丐的满族作家在沈阳《盛京时报》上发表了长篇小说:《同命鸳鸯》。故事情节并不复杂,主要叙述了清末民初时期一段两男一女的爱情悲剧。然而,书中的情节感人至深,因为这是当时京西地区外三营旗人的真实心境。 所谓外三营,即清代中叶以后清廷在京城西北郊地区(今海淀区境内)陆续建起的圆明园护军营、香山健锐营和蓝靛厂外火器营。这三大军营都是官、兵携眷而居,官为盖房,四周围建营墙,形成“营房”格局。 一般说来,圆明园护军是负责皇帝在圆明园安全的特设护军,其主要任务是拱卫圆明园地区,确保皇帝来园往返途中和驻园期间的安全。健锐营与外火器营则是特种部队,前者专司云梯,后者专司火器,他们的主要职责是完成机动作战任务,哪里有重要战事,就出现在哪里。清廷在国运鼎盛时期一直对八旗实行恩养政策,外三营一名前锋每月饷银四两,每季饷米五石半;委前锋每月饷银三两,每季饷米五石半;养育兵(后备兵)每月饷银一两半。除此之外,旗兵还有五垧旗地收入,出征时另有每月饷银二两。再加上临时“恩赏”,如祭祖钱粮、寡妇钱粮和婚丧钱粮等。可以说,外三营旗人的生活相当优越,因此有“老米树”、“铁杆庄稼”之称。 随着清王朝的衰落,外三营也日渐没落。虽然比起疏于军训,武事渐废的京内八旗,“远屯郊圻,不近繁华”的外三营英气未泯,但也难以摆脱京师的痈疽。道光元年(1821年),道光帝曾担忧:“健锐、火器两营,操练本属认真,遇事并能得力,然近日风气,亦不逮从前远甚。” 更糟糕的是,晚清国力衰弱,旗人生齿日繁,旗兵的饷银逐年减少。至光绪末年,已降至五成。如健锐营一个前锋(正兵),原定每月饷银四两,到手却不足二两;每季应发饷粮五石半,实际只按二成发一石多。按当时的物价,这点钱粮只能维持一对夫妻生活,孩子一多就贫困不堪。 为了保持八旗子弟的纯洁性,清廷规定八旗子弟不得随便离开旗地、不得从事民间技艺、不得经商、不得与民人通婚。这些条条框框把他们逼进了以吃粮当兵为唯一出路的死胡同。虽然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光绪帝准许旗人“各习四民之亚,自谋生计”,但八旗子弟的谋生技能非常有限。外三营旗人只能进城做些拉洋车、泥瓦匠、制作兔儿爷等营生。到了清廷编练新军后,大批青壮旗人便离开了外三营,只留下老弱妇孺,从此西郊外三营营房就变成了稀落的村庄。 辛亥革命后,外三营正式解体。虽然袁世凯与民军达成的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