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员窃取顾客信用卡信息被判刑 19岁的她已是个老手
19岁的女青年杨某接连到多家餐厅应聘服务员,真实的目的是趁结账之机,窃取顾客的信用卡信息并偷看密码,以克隆信用卡盗刷套现。今天上午,西城法院以窃取信用卡信息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卧底”餐厅窃取顾客信用卡信息
去年12月初,女青年杨某专程从广东老家来到北京,和朋友易某一起应聘餐厅服务员。两人应聘的第一家餐馆在朝阳区奥体附近,只在餐馆里转了一圈,俩人就确定要在这里工作,这家餐馆吸引他们的不是工资待遇,而是结账时能接触到客人的信用卡。拿着假身份证,杨某、易某二人先后去该餐馆应聘,都被录取。
在同事们的印象中,年纪轻轻的杨某十分勤快,什么活都会干,尤其是对帮客人结账这事特别积极。
去年12月13日,杨某终于得到机会。一位男顾客吃完饭买单,跟着杨某到收银台结账。杨某接过顾客的信用卡,趁顾客核对结账单的机会,她将客人的信用卡拿到下面,掏出自己身上的侧录器刷一下卡,然后再正常刷pos机结账。在客人结账时,杨某则在一旁偷看。男顾客丝毫没有觉察到她的小动作。
侧录器是杨某从老家买的,手机充电器大小,在卡槽里刷一下信用卡,就可以读写卡上的磁条信息。而窃取信用卡磁条信息是犯罪链条上最前端的一个环节。按照杨某的说法,成功读取出磁条信息后,易某会帮忙找其他人把钱套出来。
媒体上曝出的那些信用卡遭伪卡盗刷的案例,很多都是先由犯罪分子在服务场所窃取他人信用卡磁条信息,继而克隆信用卡盗刷的。
杨某说,在这家餐馆,朋友易某用同样的方法也窃取到了一条信用卡信息。后经查证,易某窃取的这张信用卡信息被人复制出了伪卡,并盗刷18000元。
打一枪换一地方 被抓前销毁证据
像杨某这样窃取信用卡信息的犯罪过程相对隐蔽,事主察觉不到自己在哪里被窃取了信用卡信息。等到被克隆了伪卡并盗刷再回过头来追查,很难再找到线索,窃取信息的犯罪分子也早已逃之夭夭。
在来京的半个月里,杨某就应聘了4家餐厅,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一旦得手,或者看到餐厅专门有收银员为客人结账难以下手的,便立刻换地儿。
也许是干得太顺手便得意忘形,杨某的朋友易某在给一家人结账时,用侧录器偷刷客人信用卡被客人当场发现并报警。
易某被抓后,杨某在暂住的旅馆给易某打电话发现无人接听。此前,两人已有约定,每天晚上回来通一下电话,如果打两次还没人接,就不要再打了。杨某联系不上易某,便把侧录器连同假身份证等作案工具,一同冲进了马桶销毁证据。很快,民警便找上门来。
三年前作案因未成年被放过
不知悔改再犯罪被判8个月
因为杨某销毁了侧录器等作案工具,现有证据证明她窃取信用卡犯罪的事实便仅有伙同易某作案的两起。不过,在窃取信用卡信息的“行当”里,19岁的杨某已然是个老手了。
早在3年前,年仅16岁的杨某就因为用侧录器窃取他人信用卡信息在上海被抓过,只不过当时她还未成年,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
显然,杨某并没有真正悔改,而这一次,她不再有年龄的“庇护”。
西城法院审理后认为,杨某伙同他人秘密窃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侵犯了信用卡管理秩序,已构成窃取信用卡信息罪。鉴于杨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依法从轻处罚。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宣判后,主审法官告诫杨某一定要吸取教训,今后不要再犯罪。
另据记者了解,检察机关对杨某的同伙易某仍在进一步审查中。杨某表示,易某自称已经窃取了十几条信用卡信息了。
法官表示,餐饮等服务性行业应该从此案中得到警示,完善财务制度,加强对服务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而广大持卡人在刷卡消费时更要注意保管好自己的信用卡和密码,不要将信用卡单独交给服务员操作,输入密码时注意遮挡,以免给他人可趁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