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起扩大使用机动车原号牌号码范围,公安部今予详解
2019-05-27 11:15
北京晚报
TF021
6月1日起,将扩大使用机动车原号牌号码范围,今天公安部交管局对这一新便民措施进行详解。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公安部前年推行机动车号牌管理制度改革,推广应用全国统一的机动车号牌选号系统,实现号牌号码公开发放、公平选号,推行网上选号、“50选1”等措施,受到群众普遍欢迎。此次改革,公安部推出更多便利群众选号新举措。
具体措施是:同一车主不同车辆号牌互换使用。对登记在同一机动车所有人(个人或者单位)名下同号牌种类的非营运车辆,可以申请车辆间互换机动车号牌号码,一年内同一车辆可以变更一次号牌号码。
另外,保留原号牌号码延期至两年。原机动车转移、注销或者迁出后,提出申请保留原号的时限由一年调整为两年,满足群众用号需求。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使用原号牌号码,需要将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安全技术检验和交强险均处于有效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