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图佳视又来接力割韭菜了,一张图索赔1万,关键在怎么判
一张黑洞照片,让视觉中国成为众矢之的。一个月内,央媒点名,自媒体痛批,网信办处罚,最高法定调,视觉中国关闭网站整改,股市经历过山车,甚至2018年财报里都不敢提它们一直标榜的“鹰眼”。
在司法态度与社会声讨之下,我们以为 “碰瓷维权”“钓鱼维权”模式可以休矣,万万没想到,视觉中国网站尚未恢复,“天价索赔”卷土重来!
5月7日,我司接到通知,称被民事起诉,案由是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具体情况是,2018年1月,蓝媒汇网站全文带图转载了一篇互联网行业的文章,其中有一幅图片,由于原发网站在文中并没有标记版权来源,因此编辑并未在意,选择了直接转载。由于是pc网站转载,这篇文章和图片的阅读量并不大,也并没有涉及商业用途。但是一年零4个月之后,这家叫做“优图佳视”的公司找上门来,声称他们拥有该图片的版权,并索要巨额费用。
是的,1张图片,要求赔偿侵权金额7000元+3000元律师费,共计10000元,并面向全国公开道歉。
作为一家图片量使用并不大的创业公司,我们竟然也赶上了天价索赔,一张图一万,这家公司很可能是把我们当做韭菜了。不过,和那些一张图被索要几十万乃至上百万的公司相比,我们还算是小意思。
诚然,索赔多少钱,哪怕索赔一个亿,都是是原告的自由,我们也很清楚,这是版权销售模式公司的套路。
我们尝试跟优图佳视的法务人员联系,对方态度非常强硬,表示侵权就要赔偿。我们也试图讲明媒体报道和公众舆论对这种索赔模式的批评质疑,对方律师不屑地表示:“说这些就是不懂法”,完全无法沟通。
随便百度一下优图佳视的信息可以发现,这家公司在诉讼维权方面可以说是近乎疯狂。据北京青年报报道,其过去五年中发起了近万场诉讼,其中裁判文书5000余条、开庭公告2970条、立案信息1128条。在裁判文书中,该公司为原告的文书占了96.22%。开庭公告显示,其尚未审理诉讼的开庭时间排到了今年6月份。
公开信息显示,优图佳视的主体为北京优图佳视影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公司总经理褚勇,该公司注册资本50万元,成立于2007年。2016年9月27日,曾被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北京工商西城分局)抽查,结果正常。
让我们吃惊的是,在诉讼最为密集的2018年,优图佳视比视觉中国还多打了100余场官司,全年裁判文书量达到3541件,平均每天10件。而当年最后两个月有1933起诉讼宣判,平均每天近32场。
跟优图佳视比起来,视觉中国都像个小师弟了。
在起诉书中,优图佳视自称是“中国顶尖的图片生产商”。实际上,这家“顶尖生产商”的官网目前都处于无法打开的状态,不但根本没有会员系统,且图片早就交给别人代理销售。
所以,优图佳视到底“生产”了什么?
北青报报道,很多优图佳视的“被告”们在收到法院传票时才得知自己侵权了。根据部分裁判文书内容,他们有的人是在网上下载图片并使用,但是下载的图片是通过搜索得来,且图片上没有任何版权标注,有的则是通过购买付费图册得来图片并使用。优图佳视网站没有图片报价或销售的联系方式,只留有公司座机和法务电话,在记者想尽办法联系上这家公司后,其工作人员表示,该网站已经授权视觉中国和全景网络等网站代理销售图片,该网站自己不报价。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优图佳视网站虽然在首页有版权声明,但是网站上所有的图片均没有任何水印或logo。这家网站甚至不需要先注册会员再下载图片,其任意一张图片都可以被游客点开,直接保存大图。面对这些问题,该公司工作人员只是解释了该网站已经授权视觉中国和全景网络等网站代其销售图片,因此没有设立会员系统。
不标注版权声明,大图随便下载——这么大方的图片网站,这不是钓鱼,这几乎可以说是大规模捕捞了。我们也有点纳闷的是,既然心这么大,为什么别人不小心用了一张图,还要求别人道歉,被伤害到什么了呢?
同时,我们在网上还看到了一个叫做“优图佳视受害者联盟”的网站,里面都是被其起诉的公司抱团维权的信息,甚至他们还发起了一个“优图佳视最没道德心律师大评选”。
4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林广海表示:对不享有版权的照片虚构版权进行牟利的违法行为,坚决不予保护,情节严重的依法应当予以惩罚,照片作品的判赔金额应当以市场价值为基础。此外,要严格审查照片作品首次公开发表的时间,不得仅以当事人自行标注的可修改的时间证据作为判断发表时间的依据,不能仅以水印当作照片作者的署名来认定权利归属,防止片面性和简单化。
最高法的表态明确提出了四点:虚构版权牟利不予保护、严格审查首次发表时间、不能仅以水印认定权利归属、判赔金额应当参照市场价值这四点,媒体普遍认为,视觉中国的“索赔维权”商业模式,已经被终结。
4月26日在京举行的2019中国网络版权保护与发展大会上,国家版权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四部门联合启动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19”专项行动,将重点进行5项整治,其中一项就是严厉查处整治图片公司不正当维权等行为。具体要求是,严厉查处图片公司通过假冒授权、虚假授权等方式非法传播他人作品的侵权行为,着力整治图片公司在版权经营活动中存在的权属不清、滥用权利、不正当维权等违法违规行为,推动相关企业合理合法维权,构建健康有序的图片市场版权秩序。
我们的疑问是,面对媒体批评和汹汹舆论,优图佳视这样的公司凭什么还能这样大规模起诉?为什么在最高法、版权局明确表明将治理版权乱象之时,优图佳视还能毫不顾忌甚至变本加厉?为什么在整个社会都对这种维权模式人人喊打的时候,优图佳视却仍然敢于到处索要天价赔偿?
对于这次起诉,我们不会回避,如果优图佳视拿出充分的版权证据,我们会承认侵权,也愿意接受法庭裁决。但是,我们拒绝当图片公司天价索赔的对象,在故意不标注图片来源、网站开放下载的情况下,这样的维权方式我们不能接受。
最高法明确表态照片作品的判赔金额应当以市场价值为基础。我们期盼合理合规的图片版权保护机制尽快落地,也好让我们在正常工作中使用图片时不再提心吊胆。
拒绝当韭菜!且看“优图佳视”们能折腾到几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