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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以不正当竞争为由起诉今日头条:要求道歉并索赔9000万元

2019-04-26 17:45 中华网 TF022

4月26日,百度以不正当竞争为由起诉今日头条(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至海淀法院,要求字节跳动立即停止侵权,赔偿相关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人民币9000万元,并连续30天在其APP及网站首页道歉。

 

资料图 和冠欣/摄

据百度相关人士透露,今日头条(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大量窃取百度“TOP1” 搜索产品结果,盗用内容既包括百度公司运用先进算法和历史数据挖掘出的最匹配用户需求的TOP1搜索结果,也包括百度公司花费大量成本与生态合作伙伴一起运营的TOP1搜索结果。在百度看来,这种行为是对自己技术及劳动成果的公然窃取,已经构成侵权。

百度以不正当竞争为由起诉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要求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赔偿相关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人民币9000万元,并连续30天在其APP及网站首页道歉。除民事起诉外,百度也同时向法院提交了行为禁止保全申请书。

百度方面向法院出示的一些证据中显示:在今日头条搜索 “螃蟹和西红柿吃会中毒吗”,首个搜索结果中的图片上打着百度LOGO水印;而搜索“1立方厘米水等于多少升”,首条搜索结果中,嵌入了“抄自百度”的字眼。百度方面表示,这些是百度为防止TOP1搜索结果被抄袭预先打下的“防伪标记”。

相关事件:

近年来,由于在信息流、视频、搜索等业务中存在着巨大的冲突,百度和今日头条之间的矛盾不断升级,双方乃至旗下公司对簿公堂的的新闻也屡见不鲜。

去年1月29日,今日头条发布声明称,今日头条将起诉百度,原因是其利用垄断优势进行的“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当时今日头称,在百度搜索“今日头条”相关内容,排序第一的搜索结果,是由非正规稿源(百度旗下的自媒体平台“百家号”)于2017年12月中旬发布的“旧闻”(今日头条被要求整改的文章)。排序第二的搜索结果,是“今日头条官网”,却用红字标出警告:“提醒:该页面因服务不稳定可能无法正常访问”。

“TOP1”产品是什么?

据悉,“TOP1”产品,是百度2017年初推出的“搜索结果首条直接满足”搜索产品的简称。不同于传统搜索用URL(链接地址)满足用户搜索需求,TOP1产品创造性地在搜索结果首位,将用户所寻找的答案或者查找的资源直接展示给用户,提升用户获取信息的效率。

 

来源:综合 中华网 澎湃新闻 观察者网 整理

编辑:TF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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