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晚首页

新闻社会

大学生网贷未按时还款被起诉 北京通州法院判定偿还本金及利息

2019-04-22 12:22 北京晚报 TF011

数十名大学生因需日常消费通过网络平台信用贷款数千元,还过几期之后,因无法继续还款,被债权人闻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通州法院近日开庭审结此案,支持闻某的诉讼请求。

2017——2018年间,周某等数十名大学生通过某财富管理公司向闻某借款,每个人的借款金额从几百元到几千元不等。双方通过网络平台签订电子合同,并通过第三方支付机构转账汇款。合同中,双方约定了借款利息以及违约责任等,并约定“如借款方违约除偿还本金外,还需承担利息、罚息、违约金”等费用。

借款初期,大学生们均能按时还款,但随着利息不断滚动增加,他们无法按期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最终被起诉至法院。

法院开庭时,这些大学生多数已从学校毕业,经多种送达方式,均无法联系上本人,通州法院开庭审理时,这些大学生也大多未到庭,法院依法缺席进行了审理。

经法院与闻某沟通,闻某同意对利息部分作出一些让步。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判决,支持了闻某的诉讼请求。

法官表示,如今成长于互联网年轻时代的年轻群体尤其是在校大学生,因受经济来源有限,其可支配收入较少,但超前消费意愿较强,导致信用贷款、分期消费的现象多发。根据我国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相关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支付利息。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利息,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总计不能超过年利率24%。因此,借款人需要资金时,需经规范的媒介借贷,并注意所签订合同中关于利息、手续费、违约金等费用的约定,应审慎考量自己的还款能力,防止出现大量超前消费,避免过于依赖信用借贷,注意保护自身权利,避免遭受重大的经济损失。

 

 

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安然 值班王宁江

分享到

女子无力偿还网贷将母亲杀害,被判无期徒刑,自述跟母亲感情非常好

警惕!买信息、扮身份、骗信任,“注销校园贷”骗局来了

北京一18岁小伙网上应聘被骗背上6000元网贷,他还什么都没干

北京二中院:网贷类案件8成被执行人联系不上

网贷平台变相收取“砍头息”!被迫投保的借款人维权难

痴情女网贷10余家欠款11万 “男友”玩失踪被判赔返   

女子藏身配合“远程笔录”转钱款,民警各种劝阻终拦下其网贷

“好闺蜜”借玩手机私自申请网贷 ,坑两好友超30万

男子网上找贷款公司借钱反被“理财” ,北京警方帮其追回钱款

借7000元一月内还10万,受害人遭受“全家死光光”恐吓

网贷新套路:“好心人”耐心指导女大学生成功贷款 转眼将钱套走

以古琴为纽带,构建运河雅文化——“琴韵运河”主题讲座

延迟退休真的要来了!专家建议女性退休年龄延至55岁

国务院重磅发文!进口冷链食品无消毒证明不能卖

重点城市房租继续下跌,已跌入5年来最低水平

绑定多个手机号影响“健康宝”行程核验?赶紧看过来!

北京市民对人口普查有疑惑可用多种方式解决,上微信公众号打电话都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