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试点开展“互联网+调解”工作 劳动人事争议推出线上调解
为推动“互联网+调解”在线平台的使用,提升基层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北京市人力社保局今天举办“互联网+调解”在线平台使用培训会。记者获悉,本市试点推出劳动人事争议线上调解服务。
今年1月,人社部发布了《关于在北京等七省(市)开展“互联网+调解”试点工作的通知》,北京市作为试点单位之一,选择海淀和大兴两个区推广全国劳动人事争议在线调解服务平台。目前,两区已于3月底前完成了在线服务平台机构及人员录入工作。
这一平台可以提供在线申请、在线分配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在线审核,以及出具调解协议书等服务,实现“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有效节省了人力、物力等维权成本,对于提高化解劳动争议纠纷质效、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我市将探索在线调解工作规律,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思维,改进调解服务,为全面推行“互联网+调解仲裁”积累经验。
案例:本市首例在线申请调解的劳动争议在海淀区成功化解
2019年3月初,位于北京市海淀区清河街道的一家制衣公司以业绩不好为由与销售员钟某解除了劳动合同。钟某对此表示异议,提出了制衣公司应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任职以来的未休年假工资、2019年2月份工资,及报销近两年的电话费、返还押金等要求。双方多次协商无果后,钟某决定通过法律手段维权。期间,钟某自海淀仲裁院获悉,北京市已于3月1日正式启用了全国劳动人事争议在线调解服务平台,劳动纠纷可以在线申请并能在就近的乡镇(街道)劳动人事调解中心调解,减少多次跑路的麻烦和需要对簿公堂的烦恼。
于是,钟某抱着试一试的想法通过这一平台提出了调解申请。平台管理员收到钟某的调解申请后,按照调解组织的管辖范围,及时将案件分配至海淀区清河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调解中心收到案件后,立即启动调解程序。调解员通过电话与双方当事人取得了联系,征得双方同意后,及时组织调解。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耐心为双方释明法律法规政策,指出双方各自履行劳动合同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力促双方达成和解。最终,制衣公司同意支付钟某各项工资等补偿,合计6786元。
与此同时,大兴区旧宫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也通过在线服务平台解决了一起小型集体争议。娄某等四人与北京市某商贸有限公司大兴分公司产生劳动纠纷,要求公司支付解除补偿金、加班工资、保险补偿金等。在大兴仲裁院的引导下,娄某等四人通过在线调解平台提出了调解申请。经调解员耐心细致地劝解,娄某等四人与公司全部达成和解,涉及金额4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