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执法被曝不规范不到位 通风报信将受重罚
2014年9月23日 北京 今天上午环保部发布《环境监察稽查办法》,首次提出对“主动发现渗坑排污”等5种克服困难开展执法予以表扬,对“取证不规范”、“弄虚作假”、“通风报信”等15种行为予以惩罚,情节严重者将暂扣或收缴执法证件,甚至移送司法机关。
环保部环境监察局局长邹首民介绍,今年上半年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的161个城市中,仅9个城市达标,全国地表水962个国控断面中,劣V类水质断面比例高达10.7%。严峻的环境形势客观要求环保部门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环境执法不规范、不到位的问题比较普遍,根据环保部2012年专项稽查数据显示,42.6%的《污染源现场监察记录》存在记录不规范问题, 49.9%的行政处罚案卷调查取证材料存在证据不完整、不规范问题。
记者注意到,该办法全面规定了环境监察稽查的类型、权利、责任、奖惩等措施,还给出7种常用的稽查文书模板,便于统一操作。为了鼓励执法,办法提出对5种主动克服困难的行为予以通报表扬,“执法人员对于排污单位利用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采用其他办法排放污染物的违法行为,能够主动发现并正确执法的,要通报表扬。”邹首民说。
此外,该办法对执法不规范、履职不到位、违法乱纪的15种行为,将采取一系列内部和外部处罚措施。记者注意到,执法人员如在监察过程中存在监察内容不全面、取证不规范等行为,将受到责令限期改正的处罚,逾期未改正的,将被通报批评。而如果存在弄虚作假、故意隐瞒案情或者为被检查单位通风报信等行为,执法人员将被暂扣或收缴执法证件,情节严重的将相关材料移送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理。
记者从环保部监察局了解到,今年上半年全国共处罚环境违法案件19289件,处罚金额74325.1万元,北京、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陕西等省市工作较为突出。同时全国各级环保部门累计向公安机关移交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861件。
来源:北晚新视觉网 记者:张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