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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精神病院内受伤究竟是谁造成的? 司法伤情鉴定帮助定责

2019-04-02 09:39 北京晚报 TF017

在安定医院住院治疗的陈先生自称遭到暴力殴打导致骨折,而医院称其突然发病打人,医护人员本能躲闪时,陈先生自己摔伤。在双方各执一词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根据陈先生骨折部位认为因挤压产生的间接暴力导致骨折的可能性大。西城法院据此判定安定医院安承担一半责任,赔偿陈先生97000余元。

资料图 摄:丁丁

陈先生因酒精所致精神和行为障碍入住安定医院,住了十天,陈先生突然在病房内受伤,后经检查为头部及胸部外伤,头皮血肿,肋骨骨折,花费了上万元医疗费。

陈先生在起诉书中称,自己受伤是被无辜殴打所致,因此要求医院赔偿。而根据安定医院的病历记载,陈先生夜不眠,自言自语,在病房来回走动,情绪不稳,护士劝说不听从,突然冲动拿杯子打护士,护士躲闪,陈先生不慎摔倒,导致受伤。

陈先生的伤到底是如何造成的,是此案的焦点。在诉讼中,经陈先生申请,法院委托司法鉴定中心对陈先生伤情的因果关系等进行鉴定。鉴定意见认为,陈先生伤后出现右侧胸部压痛,未发现右侧胸壁存在软组织损伤记载,其两根肋骨骨折部位位于右侧肩胛骨覆盖范围内,直接暴力难以达到。陈先生的侧后肋骨骨折,属挤压产生的间接暴力导致骨折的常见部位。因此,鉴定认为陈先生的骨折伤情,不除外直接暴力导致骨折,其挤压产生的间接暴力导致骨折的可能性大。

根据司法鉴定意见,法院认为,安定医院对于行为能力严重受限的陈先生在住院期间负有看护和监护职责,保证其人身安全。陈先生在住院期间受伤,安定医院应承担监护不力的责任。

但判决书中也指出,陈先生入院后,被认定患有双相情感障碍(伴有精神病性症状的躁狂发作),突然发病后势必给安定医院看护工作造成一定困难,因此对于因挤压产生的间接暴力所导致的伤情,陈先生自己也应负一定责任。最终,法院判决医院承担50%赔偿责任,赔偿陈先生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97000余元。

 

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孙莹

流程编辑:TF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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