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建委:这类房屋买卖免网签,两个工作日全办完
2月28日晚,北京市住建委发布消息,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多部门进一步简化不动产登记领域办事流程,取消了企业之间存量非住宅房屋买卖合同强制网上签约的要求。
资料图 摄:安旭东
北京日报记者了解到,企业间存量非住宅房屋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将遵从自愿原则,对没有网签需要的,企业双方可通过各区不动产登记大厅综合服务窗口一次性申请房屋缴税及转移登记,两个环节两个工作日内即可办结。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减少申报环节,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是推出此项举措的根本目的,存量非住宅房屋买卖其他政策保持不变。
精简交易流程,网签服务仍提供
“该新政是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我市政务服务水平。”据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新政实施之后,企业之间存量非住宅房屋买卖,双方可持自行签订的买卖合同及相关材料,就可直接通过各区综合服务窗口申请仓库、商业或办公等非住宅用途房屋缴税及转移登记,对符合办理条件的,自业务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办结。对于仍有网签需要的办事企业,将继续提供该项服务。
与此同时,通过跨部门信息共享、流程并联审批等手段,实现企业只跑一次即可完成交易、缴税、登记等全流程事项,2个工作日内即可到综合窗口或通过邮寄领取不动产登记证书。
加快办理流程,其他政策规定不变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减少申报环节,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是推出此项举措的根本目的,存量非住宅房屋买卖其他政策保持不变。特别是产业项目的买卖,应仍遵守《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项目管理的通知》(市规划国土发[2017]121号)的规定。
记者也注意到,这次相关部门仅仅是取消了企业之间存量非住宅房屋买卖合同强制网上签约的要求,但这并不意味着一直执行的买卖政策发生了改变,比如“3.26新政”以来所执行的商业办公项目限购政策。
2017年3月26日,本市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办公类项目管理的公告》(京建发〔2017〕112号)。根据这份文件,开发企业在建(含在售)商办类项目,销售对象应当是合法登记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购买商办类项目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不得将房屋作为居住使用,再次出售时,应当出售给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对于二手存量非住宅的交易,这份公告也有很明确的解释:公告执行之前,已销售的商办类项目再次上市出售时,可出售给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也可出售给个人,个人购买应当符合:名下在京无住房和商办类房产记录的;在申请购买之日起,在京已连续五年缴纳社会保险或者连续五年缴纳个人所得税。
需要注意的是,网签环节虽然取消了,但是限购政策没有变化。这次优化调整的政策,也仅仅针对于企业之间的交易,个人购买二手商业办公项目需要符合的条件没有变化。
产业项目买受人
应是相关部门书面同意的企业
以往,企业和企业之间的存量非住宅交易,买卖双方需通过经纪机构或区交易大厅服务窗口办理合同网签手续,凭网签合同方可办理缴税、不动产登记等后续业务。
“此次调整后,双方可持自行签署的纸质合同和其他相关材料,直接办理缴税和不动产登记,而且符合条件的,2日内即可办结,可以说大大方便了企业。”北京市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陈志认为,住建部门还保留网签服务,为相关企业提供便利和保障,真正是以服务企业为中心的一项举措。
陈志也表示,存量非住宅房屋买卖其他政策保持不变。也就是说,企业购买商业、办公用房时应仍遵守京建发〔2017〕112号文件的规定,特别是产业项目的买卖应仍遵守市规划国土发〔2017〕121号文件的规定,即买受人应是经项目所在区行政主管部门或园区管理部门书面同意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