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扣扣法庭陈述画面曝光:希望给我一次机会
庭审结束前,被告人张扣扣做最后陈述表示,“我对我所做的事情供认不讳,希望给我一次机会,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我表示道歉,希望得到谅解,对被害人家属表示歉意,希望能够原谅我。 ”
17时42分,审判长当庭宣判,被告人张扣扣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17时44分,审判长询问被告人是否上诉。被告人张扣扣表示:不服,我要上诉。审判长表示,本庭将在五日内直接送达判决书。请法警将被告人张扣扣带出法庭。随后,审判长宣布闭庭。
此前报道
1996年8月27日,因邻里纠纷,王自新三子王正军(时年17岁)故意伤害致张扣扣之母汪秀萍死亡。同年12月5日,王正军被原南郑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此后,两家未发生新的冲突,但张扣扣对其母亲被伤害致死心怀怨恨,加之工作、生活长期不如意,心理逐渐失衡。
2018年春节前,张扣扣发现王正军回家过年,产生报复杀人之念,遂准备了单刃刀、汽油燃烧瓶、玩具手枪、帽子、口罩等作案工具,并暗中观察王正军及其家人的行踪。
2018年2月15日12时许,张扣扣发现王正军及其兄王校军与亲戚上山祭祖,便戴上帽子、口罩等进行伪装,携带单刃刀、玩具手枪尾随王正军、王校军至汉中市南郑区新集镇原三门村村委会门口守候。待王正军、王校军返回时,张扣扣持刀朝王正军颈部、胸腹部等处割、刺数刀,又朝王校军胸腹部捅刺数刀,之后返回对王正军再次捅刺数刀,致二人死亡。张扣扣随后到王自新家中,持刀朝王自新胸腹部、颈部等处捅刺数刀,致其死亡。张扣扣回家取来菜刀、汽油燃烧瓶,又将王校军的小轿车左后车窗玻璃砍碎,并用汽油燃烧瓶将车点燃,致该车严重受损,毁损价值32142元。张扣扣随即逃离现场。2月17日7时许,张扣扣到公安机关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