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为导师树立“十不准” 对干“私活”打杂等行为说不
2018-11-15 11:52
北京晚报
TF019
《江苏省研究生导师职业道德规范“十不准”》昨天发布,对给导师干活、打杂,甚至成为“贴身小秘书”等行为说不。
文件明确规定了研究生导师不得违反的十条“红线”。包括不准发生学术不端行为;不准在招生中以权谋私;不准疏于指导、放任管理,长时间不指导研究生的学术活动、不回复研究生的学业询问和论文审阅诉求;不准以研究生名义虚报、冒领助研津贴,违规故意迟发、克扣研究生助研津贴;不准侵犯研究生学术权益;不准安排研究生承担属于私人领域和家庭生活的事务,或强行安排研究生在与自己有利益关联的单位从事与学业无关的劳动等等。“学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越过“红线”,后果很严重。江苏省教育厅研究生教育处处长杨树兵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