闺蜜化身男友诈骗 赔偿36万元并取得谅解
防火防盗防闺蜜!近日,昌平法院受审一起女子被闺蜜骗钱的案件。该案件中,王某和焦小姐是闺蜜关系,王某以帮介绍男友为由,后在网上化身“男友”,前后骗走了焦小姐29万余元。王某,似乎玷污到了闺蜜这个称呼,有关于女子被闺蜜骗钱经过曝光,令人吃惊。下面一起去看看吧!
据报道,今天上午9点15分,王某在法警的带领下走进法庭,一进门环视了整个法庭后,低下了头。检方指控,王某于2017年9月至2018年4月期间,在北京市昌平区、朝阳区等地,以为焦女士介绍男友为由,骗取其共计29万余元。今年5月28日,王某自动投案。案发后王某家属赔偿焦女士36万元并取得谅解。
检方认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鉴于王某自动投案且如实供述,并赔偿被害人取得谅解,建议判处王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至4年,并处罚金。
称工作特殊拒绝见面
“我今年35岁,没有工作和经济来源。”王某说,自己和焦女士是2013年在教育机构认识的,当时是同事关系,相当要好,焦女士一直想让自己帮忙介绍男朋友。
王某表示,去年9月份,她给焦女士介绍了自己的“表弟”名叫李诚,是一位缉毒警察,天津人。“一个月之后,我‘表弟’和焦女士确认了恋爱关系。”在恋爱期间,“表弟”曾以身体不好、心情不好为由,让焦女士转账,还让她在网上帮忙买东西,一共花费了29万余元。
但实际上,李诚这个人根本不存在,一直是王某在与焦女士聊天。焦女士在公安机关称,她和李诚一直是通过微信聊天,没有见过面,没有视频,且对方称由于工作特殊,不便打电话。
自导自演苦情戏被揭穿
起初李诚因父母生病、姐姐生病、自己生病为由向焦女士借钱,但是有一天突然说要分手,和焦女士说话的人马上就变成了他的姐姐李慧,说李诚死了,要买寿衣和一把玩具枪,“我就又给她转了一些钱。有一天,我自己在家发觉这件事情越想越不对,就去问王某了。”焦女士说。
“她质问我的时候,我就承认了这几个人都是我虚构的,我说钱凑齐了就立刻给她。我自己知道触犯了法律,也想好好解决这件事,就去投案自首了。”王某说。
该案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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闺蜜转走7万多元买名牌包 或将面临1至2年的刑罚
时下,微信支付方式已融入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很多市民用微信进行日常消费。
王金辉 制图
可一不留神,账户上的钱可能会不翼而飞。这不,半年前,家住江南区邕江郡小区的陈女士在短短11天内,微信钱包余额及绑定的银行卡内的钱被盗刷了7万余元,而盗刷者竟然是她的好闺蜜曹某某。昨日,江南区法院开庭审理这起盗窃案,曹某某因盗窃罪或将面临1~2年的刑罚。
两名离异女子相识成闺蜜
都说姐妹情深,但也有句话叫“防火防盗防闺蜜”,陈女士就这样被闺蜜给坑了。
早在两年前,陈女士在酒吧里消遣娱乐时,认识了离异女子曹某某。由于当时陈女士刚好离婚不久,正想找人倾诉,因此,初次与曹某某见面相识,两人相谈甚欢。之后,两人很快成为形影不离的朋友。
平日里,两人无话不谈,还经常结伴逛街购物应酬,甚至一起结伴外出旅游,曹某某还经常到陈女士家里玩。当时,曹某某不仅出手大方,久不久还开着保时捷等豪车与陈女士外出游玩,给人的感觉好像家底厚实。
成为闺蜜之后,曹某某久不久会以各种理由向陈女士及其朋友借钱,但这一切都没有引起陈女士的警惕。
银行账户无端被盗7万多元
今年2月11日下午4时许,陈女士的妹妹转了1万元钱到她的银行账号,看到银行短信提醒,陈女士惊呆了:银行账户上的余额不仅没增加,反而无端少了7万多元。
陈女士说,由于买东西喜欢用微信支付,加上自己平时有多笔业务进账,她将钱款全部存在微信零钱,并且绑定了银行卡。而让陈女士感到蹊跷的是,微信零钱一分不少,捆绑微信的银行卡却莫名少了7万多元。
之后,陈女士赶紧查询银行流水及微信零钱明细,得知2月1日至2月11日,她被人通过微信充值再转账的方式盗刷了7.35万元。“当时我的第一反应是被黑客入侵了。”于是,第二天上午,陈女士到江南区亭子派出所报案。
陈女士报警后,才冷静下来细想,自己的手机没有丢失过,要转走钱必须有手机才行,到底谁有机会碰自己的手机?这时,陈女士才想到了曹某某。
平时泄露密码被闺蜜钻空子
在陈女士追问下,曹某某才承认是她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偷偷转走了陈女士账户里的钱。2月12日中午,陈女士和曹某某到亭子派出所协商处理此事。之后,亭子派出所民警依法拘传了曹某某。
据了解,今年29岁的曹某某是无业人员。她交代,自从两年前与陈女士成为闺蜜之后,陈女士在她面前从不设防,经常当着她的面输入密码解锁手机。
今年2月1日15时许,她像往常一样来到陈女士家玩,看见陈女士的手机放在一边,便偷偷拿起手机解锁,发现陈女士微信钱包里有上万元。
由于曹某某平时花钱大手大脚惯了,加上当时手头比较紧张,所以,她在陈女士的微信绑定上了自己的银行卡,把零钱转到了自己的卡上,再从陈女士捆绑的银行卡里将同等金额的钱转到微信里,随后删除陈女士手机上所有的转账记录以及通知短信,制造微信零钱未被使用的假象。当天,曹某某分两次转走了共计1万元。
或将面临1至2年的刑罚
成功获取第一笔钱后,曹某某一开始提心吊胆,总担心被陈女士发现,结果陈女士对此浑然不觉。随后,曹某某胆子更大了。于是,趁陈女士煮饭、洗澡等时间,曹某某接二连三地偷偷转钱。每笔少则500元,多则1.3万元。
经查,2月1日至11日,曹某某分12次,将陈女士共计7.35万元转到自己的微信账户。
据了解,曹某某盗刷陈女士7万多元后,将多数钱款汇给国外某代购商代购两个香奈儿包包,其余少数部分则用于日常开支。案发后约两天,曹某某的亲属已代其退赔了7.35万元给陈女士,而陈女士也当场出具刑事谅解书。
昨日,江南区法院开庭审理这起盗窃案。庭审中,公诉机关认为,曹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且数额巨大,其行为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建议判处1~2年的刑罚。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查中,法院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