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田峪长城门票不再包含“中华梦石城”,双方均已上诉
慕田峪长城脚下的“中华梦石城”景点原来是含在景区票价内,游客可免费参观。但因慕田峪长城宣布终止合作,最近两家引发分账纠纷。北京怀柔法院近日一审判决,双方分成协议解除,北京慕田峪长城旅游服务有限公司(下称慕田峪长城公司)支付给中华梦石城的合作开发建设方浙江省桐庐瑶琳天工园(下称天工园)1420万余元补偿金。虽然双方均已上诉,但据记者了解,如今慕田峪长城的门票已不再包含“中华梦石城”景点了。
张风 摄
慕田峪长城是中国目前最长的长城,也是北京十六景之一,国家5A级旅游区。而很多关于慕田峪长城的旅游攻略里,也都提到过在慕田峪脚下的“中华梦石城” 。据悉,中华梦石城是慕田峪公司与天工园合作开发建设的,荟萃了全国奇石2万多方。
之前很长一段时间,慕田峪长城的门票里都包含了中华梦石城的景点,然而最近俩家却因分账问题闹上了法庭。
怀柔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5月前,慕田峪长城门票20元,中华梦石城门票15元。后来经慕田峪长城公司申请,这些景区合并实行一票制,长城景区门票统一定价为40元,中华梦石城改为免费参观。
当年5月18日,慕田峪长城公司和天工园签订了分成协议,约定慕田峪长城分成72.5%,天工园分成27.5%。随后,怀柔物价局批准了慕田峪长城提出的门票调整申请。
一晃十多年过去了。据原告天工园称,2014年4月,慕田峪长城公司向其发出终止分成协议的函件,天工园不同意,双方多次协商未果。
怀柔法院审理认为,两家的分成协议有效。但如今慕田峪景区门票应属于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仅限于长城景区资源的保护、修缮和管理,必须专款专用,因此当初的分成协议的签订目的已无法实现,分成协议应解除。
判决同时认为,慕田峪景区的门票收入在一定程度上受益于中华梦石城的免费参观,故即使分成协议解除,慕田峪长城公司仍应给予天工园一定的补偿。
日前,北京怀柔法院一审判决确认双方分成协议最晚于2014年4月30日解除,慕田峪长城公司支付天工园1420万余元补偿金。
一审判决后,慕田峪长城公司上诉,认为法院判决支付的补偿金数额过高,同时认为慕田峪景区的门票收入没有受益于能够免费参观的中华梦石城,原告属于试图坐享其成转嫁经济损失。
另一方面,天工园也提出上诉,认为慕田峪景区门票当初得以提价,就是因为包含了怀柔物价局对中华梦石城的15元票价的批复,并实际履行分成协议十三年之久。其还认为,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应严格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财政部门应统一印制票据,但该景区门票从没用过上述方式,因此说明它不属于政府非税收入。
上午,记者查询慕田峪长城官网,成人门票还是40元一位。随后记者致电慕田峪长城客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表示,现在去“中华梦石城”的单买票了。“以前是含在景区门票里的,现在不含了,就这两个月的事。”该工作人员说。
记者又致电“中华梦石城”的代理律师,该律师称,“中华梦石城”要恢复售票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现在案件又在上诉期,“我们不能卖票”,所以处境非常尴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