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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历中国恢复关贸总协定缔约国地位,谁也没想到最后“创纪录”

2018-09-25 12:23 北京晚报 TF015

1985年,我作为改革开放后毕业的第一届国际法硕士研究生,从中山大学分配到国家对外经济贸易部国际局,从事我国恢复关贸总协定(即日后的世界贸易组织)缔约国地位的工作。

资料图,新华社供图

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对外经贸快速发展,与关贸总协定及其缔约方的联系日益增多。早在1982年12月,由外经贸部、外交部、国家经委、财政部、海关总署就曾联合向国务院提交了关于参加关贸总协定的请示报告,很快中央批准了这一重大行动计划,并确认了我国“复关”的重要原则,各项筹备工作即开始启动。

两件大事促“复关”

促使我国决定加快提出恢复关贸总协定缔约国地位申请的是当时国际上的两件大事。一件是,根据中英两国政府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第三条,香港特别行政区可以成为关贸总协定缔约方,但应由中国和英国双方共同保荐(sponsership)。在当时,英国是关贸总协定缔约方,而中国仅有观察员地位。因此,当香港成为单独缔约方时,曾出现英国作为缔约方而中国作为观察员来保荐香港成为缔约方的局面,这对于中国作为主权国家和香港的祖国地位是极不相称的。另一件大事是,关贸总协定新一轮(即第八回合)多边贸易谈判预定于1986年9月在乌拉圭的埃斯特角城举行的部长级大会上启动。新一轮谈判无论是参加方的数量还是谈判的议题范围,在历史上都是空前的,它不仅包括了传统货物贸易的关税和非关税措施,而且纳入了服务贸易、知识产权、投资措施等新议题。

如果我国及时提出“复关”申请,作为有意愿成为缔约方的国家,就有资格成为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的参加方,可以一边进行“复关”谈判,一边参加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把中方及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利益体现在多边贸易谈判的成果中。

1986年4月4日,我随同唐玉峰副局长先后到外交部、海关总署会商启动恢复关贸总协定缔约国地位问题。记得当时外交部方面参加会商的是国际司副司长李道豫和条法司法律顾问史久镛。我们讨论了“复关”的背景和面临形势,达成了共识,大家认为启动“复关”谈判的时机已经基本成熟。李道豫,这位后来担任驻美大使、在国际舞台上叱咤风云的外交家,当时风趣地对老唐说,“这可是件大事,搞不好可要准备挨板子哟。”唐玉峰也笑着回答,“要挨板子,咱们两家一块儿挨吧。”史久镛是国际法学界的著名专家,后来曾担任海牙国际法院院长。

在海关总署,我们与陶济生主任进行了会商。陶济生与唐玉峰曾经一起在中国驻日内瓦联合国代表团共事,自然有着许多相同经历和共同见解,很容易达成了启动“复关”的共识。从“复关”谈判伊始,外经贸部、外交部、海关总署这三个部门就建立了相互协作的紧密关系。

起草“复关”申请书

6月中旬的一天,国际局决定交给我起草中国“复关”申请书的任务,要求限期抓紧完成。多年之后,当回忆起“复关”谈判时,我仍然感到能为共和国起草“复关”申请书是很有意义的一件事。

所谓“申请书”是工作中的口头说法,准确地说,是中国政府致国际组织的外交照会,是中国启动“复关”进程的第一份法律文件。在形式上,我参照了外交文书中的照会格式,特别是国际组织机构通用的照会格式。从照会内容上,要体现出中央批复的“复关”原则精神,具体措辞则经过反复推敲,字斟句酌,既要体现出我国要求恢复关贸总协定缔约国地位的原则立场,又要避免长篇大论而有失外交文书的简明扼要;既要避免锋芒毕露,先声夺人,又要柔中寓刚,法理充分,逻辑严密,不授人以柄。这份照会起草过程中曾经反复修改,数易其稿。6月19日,我完成了“复关”照会的草案,其中包括了两个版本,一简一详,分别写成中英两种文字,报送领导。两种版本经过研究,决定采用简短的版本。

340字照会涵义深

这份简短的照会开宗明义写道:“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以及中国是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创始缔约国之一,现决定要求恢复中国在关贸总协定的缔约国地位。”

照会接着阐述了中国恢复缔约国地位的政策基础和目的要求:“中国目前正在执行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的基本国策,并将在未来坚持这项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坚信,正在进行的经济改革进程将有助于扩大同缔约各国的经济贸易关系,中国作为一个缔约国参加总协定的工作将有助于实现总协定的目标。”照会特别强调,“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中国政府期望得到与其他发展中缔约国同等的待遇。”

这份照会草案随即向国内各有关部门和中国驻日内瓦代表团、关贸总协定秘书处发送,征询意见和建议。关贸总协定的法律顾问建议,在申请书中应加上“中国愿意同缔约方进行谈判”这一措辞,以便打消缔约方以为中国“复关”可以不经谈判不付“入门费”的疑虑,也会减少某些不必要的阻力。于是,根据驻日内瓦代表团的建议,在照会后面增加了这样一段措辞:“中国准备同缔约各方就恢复缔约国地位问题进行谈判。为此目的,将提供有关经济制度和对外贸易制度的情况。”外交文书的字里行间往往都包含了潜台词,这份言简意赅的“复关”照会闪烁着中国作为一个崛起的东方大国融入世界经济的信心和责任感,柔中寓刚的外交措辞中又体现出中国维护发展中国家利益的原则立场,是集体智慧的结晶。

1986年7月10日,中国驻日内瓦代表团钱嘉东大使签署并向关贸总协定总干事邓克尔递交了中国政府要求恢复关贸总协定缔约国地位的照会。这份大约340个英文单词的照会被编为关贸总协定L/6017号文件,向全体缔约方发送。7月15日,在关贸总协定理事会上,钱嘉东大使代表中国政府对提交的照会做了说明。当时,我们分析“复关”谈判比较复杂,史无前例,预计要有三到四年时间才能完成。而美国白宫国家事务局的《国际贸易报告》则认为,中国“入门条件的谈判预期要长达十年。”然而事实却打破了各方的预计,中国的“复关”和加入世贸组织谈判最后达到了创纪录的十五年。

本文作者曾任中国复关谈判代表团成员,中国驻日内瓦代表团原外交官一秘和世贸组负责人。

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王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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