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售卖假大牌获利数万元 北京两青年被批捕
2018-09-02 14:31
北京晚报
TF011
本报讯 两个年轻人网购某品牌化妆品的材料,在家中组装后,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广告销售,短短3个月销售金额达数万元。孙某某和张某二人因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近日被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批捕。
新华社发 徐骏 作
由于看到网上销售化妆品赚钱容易,犯罪嫌疑人孙某某伙同张某,从某网上平台分别购入某品牌化妆品的防伪标、包装盒、标签贴纸、粉扑等一系列材料,在张某的家中组装。然后,二人在微信朋友圈发布广告,以正品价格2到3折的价格,对外销售自己制造的该品牌化妆品,短短3个月时间,销售金额就达数万元。
消费者王某感觉其从孙某某处购买的化妆品和正品存在差异。在去该品牌化妆品公司投诉时,王某发现自己购买的化妆品均为假货,后来便去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根据二人的发货地址,将二人抓获归案。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孙某某和张某行为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海淀检察院知识产权案件检察部对二人批准逮捕。
在此,检察官海淀检察院知产部的李慧、于丰源提醒各位爱美女士,购买化妆品一定要去网络正规平台和正规实体店购买。另外,微商销售化妆品时务必销售正品,不管是销售高仿品、还是自制所谓“正品”化妆品,都是知假造假、知假售假的行为,将触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假冒注册商标罪。
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林靖
编辑:TF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