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后网友仙人跳 民警:没有想到是一群那么小的孩子
仙人跳代指一种利用猎艳心理给人设计圈套,骗人钱财的行为。
8月18日,贵阳警方接到一男子报警称遭到抢劫。民警调查发现嫌疑人是团伙作案,团伙里的女生负责约男网友见面,对方露面后,其他成员就称女生是自己姐姐或妹妹以此威胁,受害人往往觉得事情不光彩就花钱消灾。据悉,这个团伙里年龄最大的19岁,基本都是00后不读书,他们认为这样来钱方式快。他们一共作案7起,涉案金额3万多元。
贵阳市公安局金鸭派出所内勤民警张婷:“8月18号,我们所接到一起抢劫案在长岭南路,在辖区有人报警说他的手机被抢了。”根据对方描述的情况,民警发现这并不是起普通的抢劫案,贵阳市公安局金鸭派出所内勤民警张婷:“他是和人家约好了的。网络上微信上的好友约好了的,在那儿还没见到女生就被一帮不知名的单身抢了,打了他。”
民警初步判定这名报案人可能遇到了俗称为“仙人跳”的套路。而接下来的线索更加证实了民警的判断。
贵阳市公安局金鸭派出所内勤民警张婷:“团队里面有女生女生用很漂亮的头像,做自己的微信头像。通过微信搜索附近的人。有很多单身的男士跃跃欲试。聊来聊去聊来聊去的大部分就约见面然而一旦赴约,等待对方的不仅没有想象中的美好,甚至是赤裸裸的威胁。”
贵阳市公安局金鸭派出所内勤民警张婷:“他们在微信上是想和女生发生进步的关系。然后他们就说的是女生是我的姐姐或妹妹这种方式做借口。本来这个事情就不够光彩,被威胁以后就只想花钱消灾通过深入调查后,民警很快抓获了7名嫌疑人,而这伙人的情况也让民警十分意外。”
民警张婷:“我们没有想到是一群那么小的孩子。目前最大的十九岁,其他的,甚至有零二零三年的。大部分是不读书了,来贵阳打工,他们会觉得这样来钱特别快。”
据了解,这是一群有2名女生和10名男生组成的团伙。在第一次尝到甜头后,他们疯狂作案7起,涉案金额3万多元,有不少钱甚至是直接让受害人通过微信支付宝转账获得的在此,民警也呼吁广大家长关注对孩子的教育不要让他们走上违法的道路,同时民警提示,“仙人跳”的套路已经屡见不鲜,希望大家提高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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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后团伙自学设局“仙人跳” 带POS机去抢劫
男子小何来辽宁大连出差,凌晨在交友软件认识了一位美女,本以为会有一场艳遇,没想到却掉进了陷阱,被抢走了8万多元钱……几名黑龙江95后小青年从网上学到“仙人跳”手段,认为来钱快,于是来大连实施。
7天时间作案3起,值得一提的是,几人抢劫时不但微信和支付宝转钱,竟然还刷POS机操作。日前,团伙中四名小青年犯抢劫罪,分别被判10年4个月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劫案
艳遇没成被抢8万多元
小何是广东人,2017年6月中旬来大连出差,住在一家宾馆内。6月21号凌晨,小何在网上跟一位女网友聊天,两人相约出去吃夜宵,对方询问他在哪家宾馆住,说要到宾馆来找他。凌晨3点50分左右,那名女孩如约前来。
小何说,女孩进入房间坐在床边没几分钟,开门说要出去打电话。结果开门后,女孩就跑了,然后四名男子冲进了房间。四人进屋后,先打了小何一顿,说刚才那名女孩是他们的朋友,被小何给欺负了,必须给钱作为赔偿。
小何这才意识到,那个女孩和这四名男子是一伙的,他掉进了几人设计好的“仙人跳”陷阱。
四名男子围着小何,问这事怎么办,随后还翻小何的行李,手机、银行卡全部搜出来了。然后就用小何的手机进行了各种转账,包括里面的支付宝、微信,所有的钱全被转走,总共金额是8.4万余元。
几名男子将钱转走后,又控制了小何近3小时,早上7点多才离开。
交代
短短7天团伙作案3起
小何立即报了警,公安部门对此案展开侦查。民警调取了小何所住宾馆的监控录像,发现当天凌晨,一辆遮挡号牌的吉普车,将那名女孩送到了宾馆。监控画面显示,当天凌晨3点55分37秒,女孩进入房间。3点59分40秒,4名男子进入房间。
女孩从进入房间到离开,前后只有4分钟时间。监控录像显示,四名男子离开宾馆时,有两人乘坐开来的那辆吉普车驶离,另外两人打了一辆出租车。警方沿途调取了监控录像,并查询了出租车的轨迹,发现犯罪嫌疑人在火车站附近一酒店内落脚。
2017年6月21日下午6点多,办案民警来到这家酒店,一举端掉了这个犯罪团伙。几人交代,他们在网上学到了这种“仙人跳”的手段,觉得来钱挺快,决定合伙作案。几人6月15号来到大连,轮流上网聊天,寻找被害人,团伙中唯一的女孩赵某,负责与被害人相约见面。
赵某成功进入被害人房间后,其他几名男子就在门外等候,伺机进屋敲诈勒索,勒索不成就动手抢。犯罪嫌疑人交代,他们之所以肆无忌惮地实施抢劫,是以为被害人嫌丢人,不会报警。
在大连的7天时间里,这个团伙接连作案3起,抢劫10多万元,大部分赃款已经被挥霍。
手段
抢劫时逼受害人刷POS机
2017年11月14日,沙河口区人民检察院以犯抢劫罪对李某涛、李某、张某、王某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查明,李某涛(1997年出生)召集李某(1998年出生)、张某(1996年出生)、王某(1995年出生)、赵某(女,未成年,另案处理)、付某(女,未成年,另案处理)等人,于2017年6月预谋利用交友软件以女性身份聊天引诱男子见面,使用暴力手段威胁抢劫财物。
李某涛、李某于2017年6月15日,利用女性“陌陌”交友账号与任某聊天,21时许约至沙河口区一酒店房间见面,王某开车,付某望风,女孩赵某进入房间后伺机开门,李某涛、李某冲入房间殴打任某,通过手机微信、支付宝转账等方式抢劫10600元,“天梭”牌手表1块,价值800元。
李某涛、李某、赵某、付某于2017年6月18日4时许,采取上述手段,至中山区某宾馆213房间,通过手机微信、支付宝转账等方式抢劫被害人冯某某8909元,手机1部,价值300元。
李某涛、李某、张某、赵某、付某于2017年6月21日3时许,采取上述手段,至沙河口区解放广场某酒店8505房间,通过持卡刷POS机、手机微信、支付宝转账等方式抢劫被害人何某84456元。后何某通过申请退款追回8714元。
判决
四人犯抢劫罪均被判刑
法院审理后认为,这4名小青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手段抢劫公民财物,李某涛、李某多次抢劫且数额巨大,张某抢劫数额巨大,四被告人的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构成抢劫罪。
四被告人部分犯罪系共同犯罪。在李某涛、李某、王某共同犯罪中,李某涛、李某起主要作用,是主犯,王某起次要作用,是从犯。
日前,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判李某涛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四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李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5万元;张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4万元;王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