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易峰起诉营销号侵犯名誉权一审胜诉 与某女星绯闻案件仍在审理
7月30日,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布案件播报,宣布李易峰诉王*闪名誉维权案一审胜诉。此前,微博账号“LOL动图菌”(实名:王*闪)因配文转发含有侮辱、诽谤李易峰的直播视频片段,引发网友关注,随后李易峰将其诉至法院。该案于近日宣判,被告王*闪被判构成对李易峰名誉权的侵犯,须连续三日在涉案微博置顶发表致歉声明向李易峰公开致歉,并赔偿李易峰经济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相关诉讼费用。
据透露,该案于7月2日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被告王*闪以微博文中的“李Y峰并非指李易峰”,“涉案内容为转载,无主管共计他人的故意”等理由辩诉,但均遭法院驳回。目前,上述侵权言论原发者陈*伟(某直播平台用户,网名“你的傻狐帝”)涉嫌侵犯李易峰名誉权一案仍在审理过程当中。
该声明中还特别提到,除了上述案件,针对网络中流传的关于李易峰和某女星具有不当行为等侮辱、诽谤内容,李易峰也已经委托律师依法取证,严肃处理。7月25日,李易峰方面已经将微博用户“韩流达人-zim”起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针对目前仍处在线状态及后续可能出现新的侮辱、诽谤言论,李易峰都将依法追责。
最后,声明提醒广大媒体和网络用户:网络并非法外之地,通过网络发布言论务必尽到审慎义务,同时,“转载”并非阻却侵权成立的法定事由。发布网络信息时,务必度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充分核查,转载侵权内容亦可能导致法律责任的承担。
(原标题:李易峰起诉营销号胜诉 与某女星绯闻案件仍在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