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昏恋”十年终领证却引出两家纷争 老人再婚财产纠葛怎么破?
2018年6月11日讯,年逾七旬的刘阿姨与王叔叔,不久前冲破了重重阻力,领取了结婚证。在相恋近十年后,他们的“黄昏恋”最终修成正果。但让两位老人没有想到的是,在领取结婚证后,他们的生活却开始变得异常艰难。儿女们开始担心起双方老人的财产问题,这也引发了家庭的纷争。
插图:冯晨清
与刘阿姨、王叔叔一样,老年人群体中,一些离异或丧偶的老人选择通过再婚的方式重组家庭。再婚后的老年人的美好与浪漫,却可能导致复杂的法律问题,其中财产权益争议问题也随之显现出来。这让老人与子女都陷入其中,“黄昏恋”的幸福指数有所降低。“黄昏恋”老人该如何处置面临的财产问题?又该注意哪些风险和误区?
突破阻力
老人领证却带来财产纷争
刘阿姨一直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她始终没有想到,与王叔叔的再婚会引起双方家庭的财产纷争。
丧偶多年的刘阿姨与王叔叔在一次朋友聚会中相识,聊天中彼此产生了好感,就慢慢地交往了下去。“一下就是十来年时间,中间有的时候住在一起,有的时候分开。”在刘阿姨看来,双方儿女的反对,让她与王叔叔间总是分分合合。
直到今年年初,两名老人决定冲破子女的阻力去领取结婚证。在领证前,两名老人都立下了遗嘱,并进行了公证。遗嘱显示,在身故后各自房产均由自己的子女进行继承。在一切准备完毕后,两名老人将喜讯告知了子女,让他们没有想到的是,子女并未因此高兴,而是更加担心起来。“主要担心的是我们的财产问题。”
在双方子女看来,虽然两位老人立下了遗嘱,但是遗嘱可以进行变更修改。自己父母的房产继承权仍旧有可能从自己变成其他人。在与女儿的多次沟通中,刘阿姨做出了让步。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过户给了女儿,这样自己仅剩下退休金作为生活开支所用。刘阿姨的内心不再像以前那样波折,在她看来,纷争终于可以告一段落了。但是,更多的问题却在此后出现。
刘阿姨将房产过户给女儿的消息,让王叔叔的子女变得更加不安。这就意味着,刘阿姨势必要住在王叔叔家里。“就是说我得吃住都在他们爸爸那里,他们也自然不愿意。”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刘阿姨开始不知所措。领证后的喜悦一下子被冲淡,让两位老人的心情变得更加复杂。两人整天商量着该如何平息这场意料之外的纷争。“十来年的时间一直没有向前再迈一步,没想到鼓足勇气迈出去之后,却遇到了比之前更加麻烦的局面。”
保姆转正
是否因财骗婚较难界定
不久前,一名老人一脸愁容地找到了北京律维银龄研究与服务中心主任卢明生。
老人五年前与照顾其生活的保姆领证结婚,两人相差十几岁。婚后两人仅共同居住了一个月时间,此后妻子便一走了之。
交往期间与婚后的一个月,妻子常以各种借口向老人要钱。“有的时候说老家父母病了,有的时候说自己要添置个什么东西。”对于要钱的要求,老人几乎都是尽量满足。渐渐地,多年积攒的积蓄变得少之又少,对于妻子再次提出的要求,老人变得不再有求必应,于是妻子也开始远离老人。“很长一段时间回来一次,回来了也是要一些生活费。”卢明生表示,对于这样的要求,老人又将自己的退休金给了对方。“没过几天,妻子就又消失了。”
老人也开始怀疑对方与其结婚的意图,但是每当妻子回到家时,老人便又打消了怀疑的态度。
在卢明生看来,女方是不是以骗取钱财为目的,这在法律中比较难以界定。在现实中,一些老人因为担忧周围人的评价,因为面临的现实问题和纠纷,选择不领取结婚证的方式。甚至有因为互相了解较少,在同居后出现纷争,甚至出现了伤害事件。
对于“黄昏恋”中的老年人,感情与金钱纠纷比较常见。卢明生表示,老年人可以对对方进行多方了解,核实对方的住址、家庭背景等个人信息,了解对方的再婚动机。避免在再婚后出现的金钱、感情问题。“老人‘黄昏恋’的现象中,很多求助案例都是涉及到了骗取钱财,一方老人认为自己在再婚中受到了欺骗。但是对方结婚的真实目的,是否存在为财骗婚,在现实中却较难界定。”
补充协议
明确财产继承与居住权问题
刘阿姨找到了北京律维银龄研究与服务中心,向卢明生讲述了自己的遭遇与苦恼。“老人当时不知道还有什么办法能解决这样的纷争。”卢明生在了解详情后开始帮助解决困扰刘阿姨多时的难题。两名老人又补写了互不继承的协议,即在一方身故后,另一方不继承其财产。“但是这个协议并不具备法律效益,因为只有在开始继承事实之后,一方才能选择放弃。不能在继承前进行提前约定。”卢明生表示,虽然做了这样的约定,但是王叔叔的子女仍旧心有余悸。刘阿姨也请对方子女放心,她并不会继承王叔叔的财产。“从道德层面又将财产问题进行了说明。”
另一个问题又随之出现,因为刘阿姨名下已经无房产,一旦王叔叔身故后,刘阿姨在其房产中的居住权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也就是说,一旦王叔叔身故,刘阿姨是可以继续住在王叔叔的房产中的。”卢明生表示,这样便会影响到子女对于房产的处置。卢明生建议双方再补写一个协议,并进行公证。
最终,刘阿姨与王叔叔双方子女签署协议:在王叔叔去世后,刘阿姨的子女有义务将其接到自己家中居住,如果未尽到此种义务,导致刘阿姨无处居住,只能住在王叔叔的房产中时,刘阿姨的子女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100万元。
对于这样的协议,双方均表示可以接受。“我妈还住在那,如果被欺负了怎么办?”刘阿姨的女儿表示,如果王叔叔身故后,肯定会将母亲接到自己家中居住,而不会赖着不走。
两份补充协议,解决了困扰两个家庭许久的纷争。笑容也再次出现在两名老人的脸上。“此前把能用的办法都用上了,解决不了问题。没想到两份协议就把问题解决了。”
解决方式
财产、赡养问题应提前约定
为了避免说不清的情况,刘阿姨与王叔叔在婚前分别立下了遗嘱,但是仍未能避免因财产而出现的纷争。
北京京禧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洋建议,老年人再婚前可以通过财产公证、立遗嘱的方式厘清各自财产情况。也可以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以尊重双方意愿为原则,订立婚内财产约定,就婚后所得的工资收入、资产性收入等进行明确约定,最大程度规避双方的风险。进而打消双方子女对于财产问题的担忧,同时可以保障自身财产的合法权益,也可以让双方的家庭减少因此带来的争执。
卢明生表示,财产约定的内容可以通过书面协议的方式进行,可以约定婚前财产及各自婚后个人名下的财产,在自己身故后,均归各自子女继承,双方均不继承对方财产。“除了财产问题之外,对于赡养关系、护理关系等细节问题,同样也应在婚前说清,‘黄昏恋’的老人在婚前多约定一些,婚后的生活便会更加轻松舒心一些。”
“也可以通过民事信托的方式,对老人的房产进行管理。”卢明生表示,此种方式可以防止以“黄昏恋”的方式骗取财产的问题,也可以避免因为过早地将房产过户给子女,而出现的无人赡养的问题。民事信托是对财产的保障,同时避免出现因为财产而出现的家庭纠纷。“通过严格的信托协议,保证房产不被任何人侵占。”
在卢明生看来,老年人再婚同样应该加强婚前了解,包括性格、爱好、经济状况以及家庭成员组成等,尽量做到心中有数。同时,也要明确双方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做好财产公证,避免日后的纷争。在完成登记手续后,这些约定和公证便是婚后生活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