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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不许居民自选安装宽带 律师:用哪家宽带业主说了算

2018-05-17 10:58 北京晚报 TF010

2018年5月17日讯,由于小区接入的宽带数量有限,无法选择自己想要的宽带服务,于是刚刚搬家的赵先生将小区物业投诉至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署名:东方ic

经北京市住建委协调,小区物业同意配合联通宽带进场施工,目前事发小区已经全面接入联通宽带,小区居民将在宽带服务上有更多的选择权。

小区的管理权归属于业主,物业应根据业主的实际需求为小区接入宽带服务,北京市相关法规规定,小区内应至少平等接入三家宽带公司,以保证业主的选择权。

我想用的宽带 怎么就无法安装

今年3月,赵先生在朝阳区珠江罗马嘉园小区租住,租房合同签好后,赵先生便开始办理宽带移机服务。

“我是做互联网工作的,对网络的要求很高。”赵先生说,由于一级运营商的服务比较有保证,他一直使用联通宽带。虽然在北京已搬了几次家,但每次他只需要向联通申请办理宽带移机,就可以继续使用。

但这次赵先生没能成功办理移机,客服反馈给他的信息是,他所在的小区并未覆盖联通宽带。赵先生说,这是他第一次碰到无法接入联通宽带的小区。

“我当时特别奇怪,北京的繁华地带居然还有联通宽带覆盖不到的区域?”赵先生随即询问了物业,得到的答复是,小区内有五家宽带公司可供选择,其中联通公司的宽带仅覆盖了小区部分居民楼。居民使用较多的两家宽带价格均为每年2800元,带宽仅100兆,而赵先生原本使用的宽带价格为每年1900元,带宽500兆。

如此大的差距让赵先生难以接受。经过询问,联通宽带的一名经理对赵先生表示,他们无法进入小区是因物业公司从中阻拦,如果物业同意,一个月内他们就可以完成施工。

但在采访中,物业公司一名陈姓经理反复对记者强调,物业从未阻拦过任何宽带接入,联通方面也从未与物业接触过。目前小区已接入五家宽带公司,业主有足够的选择权。

针对小区宽带安装情况,记者采访了多位居民,居民表示小区建成之初仅有e家宽、光宽两家宽带公司,后来接通了歌华有线,也有不少居民选用。在实际使用中,上述三家宽带均存在网速不稳定的情况,对此,居民大多选择了接受,“凑合用呗,也没关注过其他宽带公司的情况”。

物业和宽带公司各执一词,为解决问题,赵先生先后向多个相关部门投诉,最终作为物业服务企业管理部门,北京市住建委迅速介入调查此事。

物业无权限制 至少三家平等接入

早在2007年,信息产业部和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及商住楼通信管线及通信设施建设的通知》中就明确指出,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管理者不得就接入和使用住宅小区和商住楼内的通信管线等通信设施与电信运营企业签订垄断性协议,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其他电信运营企业的接入和使用,不得限制用户自由选择电信业务的权利。

“电信服务属于公共服务,任何机构都不能加以限制。”安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包华律师表示,这实际上是《宪法》中规定的通信自由在法律法规中的具体体现,但现实中确实存在宽带运营商在房地产开发阶段便拿到了小区长期服务合同的情况,这与国家的法律法规精神是相违背的。

业内人士透露,相比于移动、联通等一级运营商需要投入成本建设大量固定设备,二级运营商通常采用向一级运营商购买带宽进行经营的方式,因此成本相对较低。虽然在上网速度、稳定性方面比较逊色,但二级运营商优惠的价格更有竞争力。一些宽带公司会根据小区的安装情况,向物业提供经济利益,而物业也可能利用优势地位,向运营商收取“入场费”。

对此,北京市住建委物业指导中心(简称物导中心)表示,针对小区管理中可能存在的宽带垄断行为,北京市住建委联合市通信管理局、市经信委,于2016年出台了《关于推进实施物业管理居住小区宽带接入的通知》。

通知中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或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与他人签订垄断或排他性质的宽带运营协议。在设备间等基础设施具备多家接入的前提下,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尽量满足业主需求,至少保证3家以上宽带运营企业平等接入,并将宽带接入的相关情况在小区内显著位置向业主公开。

但赵先生也对此提出质疑,他认为强制规定宽带接入数量只能实现表面的公平,而无法保证接入的宽带公司之间一定是竞争关系,“如果三家公司背后都是一个老板,那也谈不上公平。”

“当然,并不是说小区有了3家宽带,物业就可以不再接入了,业主如果仍有需求,物业同样无权阻拦。”物导中心表示,只要小区的设备间、管线有可供施工的空间,物业就仍应配合宽带公司进行施工。但由于各小区的情况存在差异,有些小区因基础设施老旧,可供宽带公司使用的管线空间有限,无法容纳过多的线路,“这种情况下,虽然住户有需求,但客观条件确实不允许。”

尊重市场行为 新宽带已覆盖小区

既然赵先生提出了新接宽带的需求,宽带公司也表示可以进行施工,小区物业便有责任进行配合。

当然,有业内人士表示,宽带接入归根到底是一种市场经营行为,作为经营方,宽带公司也会衡量投入的成本和收益。为了一两户的需求,却要进行一千户的改造,整体的布线和设备投入是笔不小的成本,宽带公司势必要权衡。如果小区已经有其他宽带运营商入驻,市场已被占据,那么新进的宽带公司就要考虑自己能否吸引足够的用户,能否实现盈利。况且北京有宽带资质的企业有300余家,不可能对每个小区都实现全部接入。

针对赵先生的投诉,北京市住建委迅速为联通宽带和物业公司搭建了沟通平台,很快双方便达成了协议,物业同意配合联通公司进行施工。

由于没有宽带的房屋无法满足赵先生的居住需求,赵先生已经搬离了该小区,但他并未放弃对小区宽带问题的追问。昨日记者获悉,珠江罗马嘉园全部居民楼均已接入联通宽带,居民在宽带服务上将有更多的选择。

“毕竟我还是让一些人知道了这个问题,心满意足了。”赵先生说。

小区管理业主说了算 物业要接受监管

宽带要不要接入?应该选择接哪一家?小区内出现的这些问题的决定权应该属于业主。《物权法》规定,小区的管理权属于全体业主,物业管理机构或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筑及附属设施,并接受业主的监管。

由于事发小区并未成立业委会,赵先生只能与物业进行交涉。虽然赵先生仅是小区的租户而非业主,但物业的服务对象是小区的全部住户,租户除没有在业主大会上的表决权外,应与业主享受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但宽带服务的特殊之处在于,其一般在房产开发阶段便已进入小区,此时小区还没有业主,自然也无法由业主来决定相关事项。等到小区业主入住,即使成立了业委会,也只能针对其成立后的小区事务进行管理,此前宽带公司与物业签订的前期合同仍然有效。

如果业主想要撤销已经存在的宽带接入合同,则应通过业主大会的同意。毕竟合同的撤销可能会影响到正在使用宽带服务的业主权利,强行更换服务商未必是利于小区管理的选择,本质上还是应保证业主的选择权,根据业主的实际需求接入宽带服务。

根据法律法规,如果业主认为自身的权利受到了侵犯,可以向物业的主管部门进行投诉,也可召开业主大会讨论更换物业公司。如果业主大会中参会及投赞成票的业主达到“双过半”,即占有建筑物总面积过半且总人数过半,则可以选聘、解聘物业。

 

 

来源:北京晚报  刘苏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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