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老人将孙女抛窗外致死被判8年 网友:夫妻俩居然能原谅?
2018年5月14日讯,法制晚报·看法新闻5月14日报道,65岁的耿某与儿媳因琐事发生矛盾后,将其3岁孙女刘某从窗户扔出致死。记者今天获悉,北京二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耿某八年有期徒刑。
冯晨清 制图
2017年6月12日10时许,耿某与其儿媳刘某因琐事发生矛盾后,在北京市房山区一小区楼房过道处,将其3岁孙女从窗户扔出,致孩子死亡。经鉴定,耿某实施犯罪时受精神障碍影响,辨认和控制能力削弱,评定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案件审理期间,耿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均未提出异议,对其行为和后果表示后悔不已。坠亡女童的父母均对耿某的行为表示谅解,并请求对耿某从轻处罚。
二中院经审理认为,耿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犯罪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性大,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该案是因家庭日常矛盾引发,耿某与被害人是直系血亲关系,并未预谋实施杀人行为,且行为时受精神障碍影响,辨认和控制能力削弱,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其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其他故意杀人案件存在一定区别,加之其系初犯、偶犯,到案后一直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被害人的父母在法院审理过程中亦均对耿某的行为表示谅解,依法对耿某减轻处罚。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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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延伸阅读
奶奶超市暴打孙女 家长打孩子是否属于“家暴”?
3月28日,网上疯传数段一名50多岁女子超市内殴打女童的视频。网友称,事发地点位于岳阳市岳阳楼区站前路某超市,事发原因为上幼儿园途中女童要求奶奶买3个戒指糖,但奶奶只肯买两个,女童由此闹情绪不肯上学,于是便有了视频中的一幕。
女童一度被打得无法站起,超市营业员将女童拉起,但中年女子再次掌掴女童。随后,中年女子拉着女童离开超市。
多数父母都纠结过这问题:熊孩子要不要打?有家长赞同“虎爸虎妈”式教育,认为“棍棒底下出孝子”“一天不打,上房揭瓦”;有家长认为不能打,对孩子身心都不利。这样的争论,一直没停止过。但现在,可以明确告诉大家,没什么好争论的,打孩子,不是你的家事,那是家庭暴力,违法的。
厦门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反家暴“一法一决定”执行情况视察,“一法”指的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两年前刚实施。尽管目前我市防家暴工作成效明显,家暴案件数量放到全国来说都属于比较少的,但视察组的态度依然很严肃:全市各级各部门必须通力合作,确保法律有效落地,预防并减少家庭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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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也是家暴主要受害方
说到家暴,大家首先想到的是丈夫打妻子。我市目前接到的暴力案件,妻子的确是家暴的主要受害者,反家暴法实施这两年,妇联接待的256件家暴案中,丈夫对妻子施暴的240件,占93.75%。岛外有个区,涉及家暴的54起警情中,有49起丈夫是施暴人。
不过,有一个现象令人深思。最近,市人大内司委集中开展我市反家暴工作情况调研,进行了问卷调查,有2242人参与,分成人版和未成年人版。在成人版问卷中,六成人认为家暴受害方主要是妻子,27%认为是未成年子女;但在未成年人版中,只有18.6%的人认为家暴受害方主要是母亲,而88.1%的人认为是未成年子女。也就是说,在大人的世界里,觉得女人主要是受害者,但在孩子的世界里,却觉得孩子是主要受害方。
视察组成员纷纷表示,家暴中要更加关注未成年人这个群体。一位市人大代表坦言,自己以前也打过孩子,就因为很多父母觉得打骂孩子天经地义,这个问题就更需要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