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闭幕 通过人民陪审员法、英烈保护法等
2018年4月28日讯,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昨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会议经表决,通过了人民陪审员法、英雄烈士保护法、关于修改国境卫生检疫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国家主席习近平分别签署第4、5、6号主席令予以公布。栗战书委员长主持会议。
缅怀英烈 刘平摄
英雄烈士保护法
侵害英烈荣誉将负法律责任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27日全票表决通过英雄烈士保护法,全面加强对英雄烈士的保护。英烈保护法将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英烈保护法明确规定,国家和人民永远尊崇、铭记英雄烈士为国家、人民和民族作出的牺牲和贡献。国家保护英雄烈士,对英雄烈士予以褒扬、纪念,加强对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的宣传、教育,维护英雄烈士尊严和合法权益。
英烈保护法强调,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英烈保护法还对烈士纪念日、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和管理、英雄烈士抚恤优待制度、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的宣传教育等作出了规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立法规划室主任岳仲明表示,这部法律综合了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的一些规定,从行政、民事和刑事方面加强对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保护,建立了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的公益诉讼制度。“现在社会上有个别的年轻人,在一些纪念场所身穿二战时期日本军服拍照,并在网上传播,宣传美化侵略战争和侵略行为。英烈保护法结合英雄烈士保护工作,进一步明确了相关的法律责任,这也是顺理成章的。”岳仲明表示,英烈保护法规定以青少年学生为重点,将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就是要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和文化观,从根源上预防此类行为的发生。
人民陪审员法
人民陪审员与法官有同等权利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2727日下午高票表决通过人民陪审员法。该法明确,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同法官有同等权利。
记者获悉,此次人民陪审员法规定人民陪审员同法官有同等权利并非首次。在现行的人民法院组织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和相关决定中都有类似规定,此次通过的人民陪审员法再次确认了这一原则。人民陪审员法规定,人民陪审员参加三人合议庭审判案件,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独立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人民陪审员参加七人合议庭审判案件,对事实认定,独立发表意见,并与法官共同表决;对法律适用,可以发表意见,但不参加表决。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副主任李寿伟说,七人合议庭是这次改革的一个创新。实践表明,对一些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组成包括三名法官、四名人民陪审员在内的七人合议庭来审理更为慎重,更能发挥人民陪审员社会阅历比较丰富、对社情民意比较了解的优势,有助于提升此类案件的审理效果。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林文学表示,此次通过的人民陪审员法充分体现了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的成果和经验,让更多的普通老百姓有可能被选任为人民陪审员,大大提高了人民陪审员的广泛性。
林文学表示,为贯彻落实好人民陪审员法,最高法将尽快制定相关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对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的庭审程序、评议规则,人民陪审员的培训、考核、奖惩等问题作出细化规定。同时,人民法院将对人民陪审员开展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人民陪审员履职能力,推动形成各职能部门协调配合、人民群众理解支持、人民陪审员积极有序参审的良好局面。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