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婚礼陋习:婚闹致新郎伤残 公公“索吻”新娘引热议
2018年2月28日讯,2016年12月26日,是家住播州区后坝的青年夏某的大喜之日,与夏某从小玩到大的好友周某、刘某、朱某,一同前往帮夏某接亲。途中,为增添喜庆气氛,周某3名好友,决定“整整新郎官”。于是,在前往迎接新娘的途中,当婚车行至播南大道袁家坡路段时,刘某找来封口胶带,周某则一把将夏某抱住,朱某则把夏某的手脚绑了起来。
山东省日照市万平口风景区海边,几名当日结婚的新郎,有的被同伴扒掉棉袄和外套,有的捆住新郎的手脚,被同伴合伙抬着仍进大海。当日,日照气温降至零度以下,海边寒风较大,新郎被仍进大海后,全身湿透,冻的全身打寒战。一名外地游客看到此情景吐槽说,这新郎被冻成了狗。 图片来源:“东方不败”摄 东方IC
但谁也没有想到, 手脚被缚失去平衡的夏某,一下子摔倒在地上,未入洞房却先入了病房。经过前后1月左右治疗,夏某得以出院,但因面部骨折落下残疾,评定为十级伤残。
事后,因夏某的3位好友,谁也不肯主动承担责任,导致朋友关系破裂。今年1月31日,经索赔未果后,夏某将3位好友告上法庭,提起共计12万余元的赔偿。
受理该案后,播州区法院第一法庭法官,组织双方调解,最终双方一致认定,赔偿总金额为107200元。其中,原告方夏某承担15%的责任,被告刘某承担15%的责任,被告朱某和周某,各自承担35%的责任。
结婚当天恶搞新郎,这一习俗在遵义由来已久。甚至有一种观点认为搞得越恶,今后夫妻感情越好。2009年,遵义市湄潭县一男子曾某,在结婚当天遭朋友恶搞,并被大火烧伤,险些丢命。这一事件发生后,恶搞新郎的习俗,一度明显收敛。
(原标题:贵州“闹婚礼”致新郎十级伤残 3好友被判赔偿9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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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2月27日消息,近日,几段“公公在婚礼宴会上亲吻新娘”的视频把盐城拉上了风口浪尖,当事人成了多数网友谴责的对象。2月27日,视频中的当事家庭委托律师首次发声:不存在所谓的“强吻新娘”,视频中的当事人只是按照盐城地方传统的“闹新娘子”习俗,做出了看似亲吻儿媳、实为假亲吻儿媳的“表演”动作。现代快报记者在盐城调查发现,“闹新娘子”作为一种风俗在盐城当地由来已久,较为普遍。相关民俗专家、学者表示,婚俗是不断演变的,积极向上的需要传承,陋习必须摒弃。
当事人声明:强吻不存在,是传统习俗
近日,网上流传的几段视频把广大网友惊呆了。视频大致内容为,正月初七,盐城五洲国际广场洲际婚宴中心的一个婚礼现场,貌似“醉酒的公公在婚礼现场,大庭广众之下,强吻了新娘儿媳”。由于事发突然,现场有亲友起身欢呼鼓掌,有人发出惊讶的喊声,主持人也是被惊到了,但也只是无奈,大声喊出阻止的“唉、唉、唉”。
该视频在网上一出现,网友评论如潮,几乎一边倒的谴责这种行为:“众目睽瞪之下做出这样出格的举动,实在是有辱门庭家风。”“这让新郎儿子怎么办?这让外人怎么看?这让新娘家人如何处理?”“这不是公开的犯罪吗?”
2月27日,一篇名为“‘喜公公强吻新娘’事件当事人授权大直律师严正声明”的文字,通过江苏大直律师事务所的微信公众号发出。该声明称,近期,有关单位与个人在其网站、微信、朋友圈、微博等网络上发表或转载了“公公婚礼现场竟当众强吻新娘”的文章、视频、照片等,引发众多网友围观与跟贴,负面评论众多,给原本幸福美满的一家人造成了极大的伤害,也给盐城民风纯朴的良好形象造成不良影响。
这份声明显示:2018年2月22日晚,卞先生为庆贺儿子、儿媳结婚大喜,在五洲国际宴会厅宴请宾朋好友,出席对象都是卞先生及其家人、亲戚、朋友与同事,属于私人家庭聚会。视频中卞先生是在特定的场所、特定的氛围,按照盐城地方传统的“闹新娘子”习俗,做出了看似亲吻儿媳、实为假亲吻儿媳的“表演”动作,这种动作纯属迎合当时出席宴会宾朋的心理期待、营造喜庆气氛的需要,并不是亲吻,更不存在所谓的“强吻新娘”。
“此事是对卞先生及家人公民隐私权的一种侵害,更是对卞先生人格、名誉的污辱与诽谤,构成对公民隐私权、名誉权、肖像权的侵害,依法应承担法律责任。”声明吁请有关单位与个人立即有关删除有关 “喜公公强吻新娘”的文字内容、照片及视频,立即停止侵权,消除负面影响,卞先生及其家人视情况,保留依法追究有关单位与个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2月27日,现代快报记者致电江苏大直律师事务所,该律所承认此声明确实是卞家委托该所发布。“许多网络自媒体为吸引人气和粉丝、刻意宣染与歪曲传统习俗,以期吸引公众的眼球,达到商业宣传与广告的目的。”该律所表示,希望大家自觉抵制网络自媒体的不良宣传,保护公民的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构建良性的网络环境。
记者调查:“闹新娘子”在盐城当地盛行
“在盐城这是个普遍的现象,谁家结婚不闹一下,感觉没结婚一样。”在网友几乎一面倒的指责声中,现代快报记者发现,一些盐城当地网友的留言表达了不同意见。一些网友表示,在盐城结婚现场,确有闹喜公公和新儿媳的惯例,比如,让喜公公扛个钉耙,着一身古时候新郎官的红色衣服,戴官帽,用绳子拉着儿媳妇或者背着新娘绕场一圈;在新娘胸前挂两瓶酸奶,然后给喜公公喝完。
“绝大部分婚礼都要闹,程度轻重和花样基本都不同。”邱先生是盐城盐都区人,40多岁的他见过许多“闹新娘子”现场。“喜公公兄弟多的,让新娘坐在一张凳子上,几个兄弟一起抬起来,然后喜公公走在队伍最前面,身穿古时喜庆的官袍,手里还拿个锣鼓,边走边敲,喜奶奶在队伍最后面,手里拿个钥匙道具,眼戴墨镜,绕走一周,现场亲友还会设置障碍,让喜公公跨过去。”邱先生说,现场还会放一曲《大花轿》,寓意是:喜公公和新娘结婚,喜奶奶看不见,还给新人开门。
为了迎合“闹新娘”的风俗,盐城当地大部分婚庆公司都有一套专用的装备,大致有:喜公公的官服、官帽、钉耙、锣鼓,喜奶奶用的钥匙、墨镜、房产证等道具。现代快报记者随机联系了5家婚庆公司,4家有闹新娘装备。“闹不闹,怎么闹,主持人都会事先征求主家的意见。”大丰区幸福婚庆公司负责人陈忠说,提出闹的基本都是现场亲朋好友或邻居,但如今大都比较文明,喜公公和新娘几乎没有肢体的触碰。
“习以为常了,我结婚的时候也闹的,只要不出格不过分,活跃一下婚礼气氛还是可以的,但亲吻肯定不行。”70后的刘先生认为,“闹新娘”应该适度。
金先生是位90后小伙子,在盐城一家事业单位工作,婚期订在今年5月份,“闹新娘是心理扭曲,我不能接受,也决不允许在我的婚礼上发生。”金先生说,婚礼喜庆文明就可以了,亲朋好友聚在一起开心的方式有很多。
专家:婚俗是不断演变的需要扬弃
婚礼为什么要闹?2月27日,盐城市民俗专家何玲珑向现代快报记者介绍,“闹新娘、闹公公、闹洞房”这种闹的风俗由来已久,在全国都是一种普遍的现象,盐城也不例外,就盐城地方而言,万历年间的第一部盐城县志中也有线索可寻。“过去婚礼闹新娘往往是娘家提出来的。”何玲珑说,深层次的原因,是因为新郎男方的父亲是一家之主,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娘家人怕女儿嫁过去以后,对抗不了这种权威,所以借闹新娘、闹公公的这种形式来打掉这种权威,与男方的亲朋好友熟悉、热闹一下,以此让嫁过去的女儿快速地融入这个家族。
“视频中公公看似酒喝了不少,有强吻的动作,但如果真的是亲吻儿媳,确实有违公序良俗。”看过视频后,何玲珑提出,婚礼场合大家都比较理性,知道闹一闹是为了配合现场气氛,但不能超越底线,“轻则会被道德谴责,重则触犯法律。”
盐城盐都区图书馆馆长、民俗研究学者王登佐认为,闹新娘过去是闹新房,是旧时盐城境内婚俗,当地有“洞房三日无大小”和“闹发”之说,谓之“闹发,闹发,不闹不发”。他说,老盐城人之所以如此强调闹新房,其一,不闹不安宁,大闹一番则可以将好色鬼吓跑;其二,不闹不恩爱,过去小夫妻多为“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成婚,相互比较生疏,闹一闹打破僵局;其三,不闹不热闹。
此外,在盐城地区,过去闹新房还有“文闹”和“武闹”之分。王登佐表示,所谓“文闹”,就是只动口、不动手,取闹的对象仅仅局限于新娘子本身。所谓“武闹”,不仅动口,而且动手;不仅涉及新郎和新娘,有时还牵涉到公婆和叔公等长辈。
“婚俗是不断演变的,积极向上的需要传承,陋习必须摒弃,移风易俗。”王登佐认为,现代社会对于旧风俗要学会扬弃,否则会伤害、破坏盐城民风纯朴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