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开门红”保险谨防风险 “即将停售 限时发售”或为套路
2018-01-04 11:14
北京晚报
TF008
2018年1月4日讯,每逢年初,各家保险公司都会开展“开门红”产品售卖。为了冲业绩,不少保险销售人员也利用活动炒作概念,以“即将停售”、“限时发售”等概念推销。昨天,保监会对此进行了风险提示,请消费者理性消费。
“开门红”是现有销售行业中特有的一个销售节点,为促进产品的销售,在此期间产品的宣传推广以及销售推动力度相对较大。保监会昨天对此发出风险提示,一是谨防“炒停”营销。为冲业绩,有的保险销售人员利用活动炒作概念,以“即将停售”、“限时限量”、“产品打折”等概念向消费者推销产品,利用消费者在信息不对称、不透明情况下的盲从心理,诱导其冲动购买“开门红”产品。
保监会在《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中规定:保险公司决定在部分区域停止使用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的,不得以停止使用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进行宣传和销售误导。请消费者理性消费,不盲从、不跟风,根据自身实际需求购买保险,实现有效保障。
此外,为获公司高额奖励,有的销售人员利用活动期间的产品销售政策夸大宣传,违背保险最大诚信原则。比如:在介绍分红型、投资连结型、万能型等人身保险新型产品时,存在以历史较高收益率进行披露、承诺保证收益等夸大宣传或不实宣传的行为,进而误导消费者投保。保监会强调,消费者购买保险时,一定要仔细阅读保险条款,不盲目跟风冲动消费,根据自身实际需求,合理安排保险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