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马戏团运输动物涉罪案 两团长终审改判无罪
2017-12-09 12:49
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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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9日讯,轰动一时的河北沧州马戏团运输野生动物涉罪案迎来“逆转”。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昨天终审宣判:两名团主李荣庆、李瑞生的行为不应认定为犯罪,撤销一审对二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0年、8年、并各处罚金10万元的判决,李荣庆、李瑞生无罪。
同为1989年出生的李荣庆与李瑞生是堂兄弟,河北沧州市东光县大单镇李营盘村人。因涉嫌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于2016年8月30日由沈阳市森林公安局执行逮捕。
经审理查明,2016年5月末至2016年7月末,李荣庆、李瑞生共同经营的河北省东光县国豪马戏杂技艺术团分别从河南开封市华东动物展览团、安徽宿州市新东方动物表演团租用具有合法《驯养繁殖许可证》的野生动物后,使用货车将用于表演的野生动物运输至沈阳市浑南区祝家镇祝家屯村准备进行马戏表演。
2016年7月28日,沈阳市森林公安局接举报查扣了上述货车及老虎1只、狮子3只、熊1只、猴子1只。2016年12月28日,沈阳市浑南区法院做出了一审宣判。(据新华社 央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