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亿条信息遭泄露 特大侵犯公民信息案一审
近日,浙江省松阳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一起特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超过7亿条公民信息遭泄露,8000余万条公民信息被贩卖。综合各犯罪情节,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和妨碍信用卡管理罪一审判处陈某亮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以王某辉、陈某龙、廖某斌、杜某和王某泉有期徒刑5年到3年4个月不等,并处罚金40万元到6万元不等;以同罪判处何某耀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5万元。(9月13日 法制日报)
个人信息从某种程度上讲,属于个人隐私的重要范围。因此,即便是一些职能部门、社会组织在获取、收集公民个人信息之前或之后,至少是在口头上都会向提供个人信息的公民作出“保证信息安全”的承诺。但近些年来,公民的个人信息大量被泄露,已经危害了社会,严重影响了公民的生活、财产及生命安全。因此,公民对当下一些职能部门或社会组织收集个人信息时,都抱有不信任或抵制心态。
从近年公安机关侦破的有关案件看,公民信息的泄露,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一是内部人员倒卖所掌握的个人信息。九三学社浙江省政协委员、南航大秦小麟教授是国内最早从事网络信息安全的专家之一,他提供的信息显示,个人信息泄露中七成是掌握个人信息的有关单位内部人员作案。二是网络入侵。三是管理系统漏洞。
如何遏制个人信息泄露,无疑是两手抓,即一手抓内部人员的教育、管理,杜绝内部人员倒卖个人信息;强化个人信息管理系统的防网络入侵能力,及时修补系统漏洞。一手抓严厉打击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重典才能治乱。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已经成为社会公害,危害性不仅非常严重,而且具有广泛性,几乎是无孔不入、无所不在、无时不在。
就上述案件而言,7亿条个人信息被泄露,而且这些信息是通过入侵某部委医疗服务信息系统、侵入某省扶贫网站获取的,不仅倒卖了所获得的个人信息,而且还倒卖了相关被入侵网站的帐号和密码;不仅倒卖给了大陆的相关犯罪嫌疑人,而且还倒卖给了台湾的诈骗团伙。从犯罪手段、犯罪结果来看,都是非常严重的,当地法院仅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和妨碍信用卡管理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几名犯罪分子,还不足以“罚当其罪”,而应该对入侵、倒卖个人信息的犯罪行为以数罪并罚加以追究,加严处罚。唯有如此,才能震慑非法获取个人信息犯罪,才能遏制非法获取个人信息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