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采“野草”获刑 涉嫌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2017-04-20 10:09
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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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20日讯,因为采挖3株田间的“野草”,河南农民秦某被公安机关拘留,后被当地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秦某因涉嫌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案一审作出判决,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3000元。
蕙兰,兰科兰属地生草本植物,产于我国大部分地区,尼泊尔、印度北部也有分布。属于国家重点保护植物。
据了解,去年8月份,秦某发现其农田附近的山坡上长着类似兰草的“野草”,便在干完农活回家时顺手采了3株,被民警查获。经河南林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秦某非法采伐的兰草系兰属中的蕙兰,属于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当时,秦某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7日。
2016年8月29日,卢氏县检察院检察官在查看两法衔接信息平台上的这一行政处罚信息时,认为秦某已涉嫌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卢氏县森林公安局应作为刑事案件立案侦查,遂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卢氏县森林公安局接到该通知书后,依法对秦某立案侦查,并顺利移送起诉。
据河南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