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行员“黑飞”坠机死亡 法院终审判决:飞机公司负全责赔偿143万
2017年4月19日讯,2015年5月,一架小型飞机在安徽濉溪县坠毁,一名外籍驾驶员及乘员赵新宇当场死亡。经有关部门调查,本次事故系一起非法飞行导致的事故。赵新宇的家人将与此次飞行相关的北京乔海航空设备有限公司、河南乔治海茵茨飞机制造有限公司,以及两家公司的负责人陈伟诉至法院。
失事飞机残骸
赵新宇的飞行执照
经两级法院审理,日前本案二审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法院认定,两公司应承担无过错责任,故对于赵新宇的死亡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应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43万余元。
案情
民航飞行员参与“黑飞” 坠机死亡
2002年,赵新宇从空军雷达学院毕业,成为一名空军飞行员。退役后,他来到鄂尔多斯的一家航空公司,做起了民航飞行员。
2015年五一假期前夕,赵新宇与家人通电话称“这次假期不回家了”。没想到5月3日,赵新宇的妻子接到一个电话,称赵新宇乘坐的飞机在安徽濉溪县坠毁。起初,她以为只是通诈骗电话,直到在新闻中看到了这起坠机事故,家人才匆匆赶往事故现场。
4日,在事故现场,家人仅看到了一地的飞机残骸,以及被烧得焦黑的草丛,他们这才知道,赵新宇利用五一假期来到了河南乔治公司,参加一场飞行。
4月29日,河南乔治公司工作人员接待了前来的赵新宇并安排了食宿,次日,赵新宇与公司飞行员杰森·雷德相识并一同前往安徽,几天后,杰森驾驶飞机搭载赵新宇起飞时,飞机失事。
“我就不知道我们孩子是怎么上的飞机,怎么摔死的。”赵新宇的爱人说,家人曾将事故发生地的濉溪县政府诉至法院,要求政府对事故责任作出认定,但县政府表示,该案不涉及生产事故,濉溪县政府无须作出批复,也不存在行政不作为的情况。
根据当地公安机关的通报,坠毁飞机在2015年4月20日从河南飞至淮北市濉溪县开发区。5月3日12时左右,飞机准备起航返回河南,但在起飞后几分钟坠落并起火,驾驶员和陪同人员受伤死亡。
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作出的《事故调查报告》并未对事故原因作出明确认定。报告称,由于事发前事发单位或者当时飞行员未将此次飞行任务向有关单位报告,飞机上也未安装飞行记录设备,故不能对此次事件作出客观分析。
据调查,该飞机为北京乔海航空设备有限公司所有,且未取得中国民航的型号认可证和生产许可证,未取得中国民航的适航证、国籍登记证和民用航空器电台执照,故对北京乔海公司处以10万元的行政处罚。
一审
公司承担全部责任赔偿143万
根据民航局规定,任何飞机都必须取得适航证,在每次飞行前还需向空管部门申请飞行空域和飞行计划,获批后方可飞行,飞行员也必须取得飞行执照。本次事故,是一起典型的“黑飞”行为。
因认为飞机的实际经营者存在过错,赵新宇的家人将与涉事飞行相关的北京乔海航空设备有限公司、河南乔治海茵茨飞机制造有限公司,以及两家公司负责人陈伟诉至法院,索赔各项损失共计182万余元。
经审理,一审法院认为,民用航空器造成他人损害的,民用航空器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责任。涉事飞行活动系非法飞行,北京乔海公司作为该航空器的所有者,河南乔治公司作为此次飞行活动的参与实施者,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故判决两公司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43万余元。
两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公司代理人表示,本案中赵新宇自身存在一定过错,而原审法院并未划分责任,而是直接判定上诉人承担全部责任,认定事实有误。赵新宇作为拥有商用飞行执照的专业飞行员,其明知此次飞行属于“黑飞”,也明知外籍驾驶员没有取得中国民航飞行执照。在此种情况下,赵新宇依然选择乘坐,应承担相应责任。因此,公司主张双方应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庭审
飞机公司丝毫不避讳“黑飞”
4月13日,本案二审在北京市三中院开庭审理。法庭上,对于坠机时的情形,双方各执一词。
“没有谁绑架他上去。”两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陈伟表示,赵新宇是出于体验新式飞机而登机的,当时该架飞机刚刚结束航测,副驾驶座位因安放航测设备而被拆除,作为专业飞行员,他应当明知没有座位对于飞行的危险性。而根据坠机前的飞行姿态,可以判断事故发生瞬间飞机处于失衡状态。
赵新宇家属的代理人张起淮律师表示,事发后,家人曾到现场进行过调查。厂区的门卫表示,当天飞机起飞前杰森发现油料不足,他便给飞机加了93号汽油,随后杰森与赵新宇登机起飞。飞机刚刚越过工厂围墙,便撞到电线杆坠毁,但当时天气很好,并没有不利于飞行的气候条件。
“飞机怎么能加普通汽油?飞起来之后动力不足,该飞200米高,最后才飞起来20米。”赵新宇父亲表示,飞机是因为失速而坠毁,目击者称,当时飞机升空的高度明显不够。
虽然事发瞬间的情境已经无法还原,但陈伟称,以他的驾驶经验,这起事故一定是人为操作失误所致。
陈伟已年近六旬,他曾因驾驶一架小型飞机降落在一处加油站,并要求工作人员给飞机加油,而被媒体称为“黑飞狂人”。他称自己有20多年的飞机驾驶经验,公司的飞机生产后,最危险的的试飞环节也都是由他来进行。
在法庭上,陈伟丝毫不避讳涉事飞行的“黑飞”性质,“大家都是这样飞的”。
陈伟声称,其经营的公司有记录的飞机起降超过一万架次,涉事飞机的起降次数也达到了200架次,安全性能是可以保证的。
而事实上,本案所涉的两家公司从未取得国家的飞机制造、飞行许可。陈伟称,全国目前仅有几家公司获得了许可,自己的公司仍在申请许可的过程中。这就意味着,陈伟所称的起降万余架次全部都是“黑飞”行为。
终审
高危行业经营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经开庭审理,法庭对本案进行了当庭宣判。三中院认为,本案系高度危险作业引发的损害,依法应适用无过错原则。鉴于航空器本身和飞行行为的固有危险性,即使赵新宇存在过错,但公司无证据证明其过错与损害结果的发生有因果关系,不能证明损害是受害人故意所造成,因此依法不具备免责事由,公司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故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二审承办法官、北京市三中院民二庭胡新华法官表示,本案是全市首起民用航空器损害责任纠纷,它区别于航空器的运输责任纠纷,也就是区别于航空运输中发生“空难”所导致的纠纷。
虽然在本案中,赵新宇作为具有资质的飞行员,应当了解飞行所需的许可,在没有任何审批许可的前提下登上飞机,赵新宇确实存在一定过错。但本案中飞机的坠毁是因失速造成,被害人过错与飞机坠毁没有因果关系。作为高度危险行业,经营者应当承担无过错责任。
对法院的判决,陈伟表示尊重。他表示,希望通用航空领域不管是从技术上,还是法规层面,都能够加速发展。
张起淮律师表示,现在对于通用航空国家慢慢开始规范,但由于申报程序比较复杂,“黑飞”现象在一些省份依然普遍存在。这次事故从生产到审批,再到飞行均不合格,符合“黑飞”的全部条件。
目前,一些景区推出了“飞行观光”的体验项目,但张起淮表示,作为普通人,很难有能力分辨这些项目是否合法合规。飞机是否有适航证,是否经过空管局的批准,驾驶员的执照是真是假,航线、高度是否按规定飞行,乘客都无法得知,因此不建议轻易乘坐。
庭后:老父亲向法官鞠躬致谢
赵新宇的去世给赵爸爸带来了沉重的打击,事故发生一年多了,他仍然没有走出悲伤。只要在电视里看到年轻的男孩,赵爸爸都会想到自己的儿子。而赵新宇八岁的女儿和妈妈在广西生活,直到现在,她都不知道父亲已经离世。
庭审结束后,赵爸爸对媒体表示,虽然儿子的去世让家人十分悲痛,但毕竟人死不能复生。他更希望通过这次事故,让更多的人看到“黑飞”的危害,不要让其他孩子再遭遇这样的惨剧。
对于公司负责人陈伟的辩解,赵爸爸表示完全无法接受,对方的说辞在不断改变,他无从判断对方所说的真伪。但最让家人难以接受的是,陈伟虽然承诺给家人提供经济补偿,但从未实际履行。
听到法院的终审判决,赵爸爸终于感到些许欣慰,他向法官深深鞠了一躬,随后默默走出法庭。目前,赵新宇的遗体仍未火化,依然停放在殡仪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