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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部长陈吉宁回应生态环保热点问题

2017-03-10 16:22 北京晚报 admin

2017年3月10日讯,昨天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记者会,环保部部长陈吉宁就“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回答中外记者提问。时不时以“科普专家”身份回应问题的陈吉宁表示,“大气十条”实施三年来,成效是显著的,中国一定会比发达国家更快地解决空气污染问题。今年,环保部将继续加大执法督察力度,保持高压态势。

■大气治理

“大气十条”实施三年成效显著

针对记者提出的“‘大气十条’出台实施3年多,依然会出现一些重污染天气,何时能够有所好转”的问题,陈吉宁表示,空气质量主要受两个变量的影响:污染物的排放量和气象条件。其中,气象条件是边界条件,它决定了这个区域可以接受多少污染物的排放量而环境质量不超标;污染物的排放量是一个自变量,是引起环境质量变化的决定因素。环保工作的目标就是把人为的污染物排放量尽可能减下去,减到最小环境容量允许的排放量,从而减少甚至不发生重污染天气。

判断一个环境污染控制策略是不是有效,国际上的一般通用办法是用三年滑动平均法进行评价,而不是简单地将今年和去年进行比较。“大气十条”实施三年多来的情况如何?根据统计,2016年,北京市PM2.5平均浓度为73微克/立方米,比2013年下降18%;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个重点地区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71微克/立方米、46微克/立方米、32微克/立方米,相比2013年分别下降了33.0%、31.3%、31.9%。同时,74个重点城市,去年PM2.5平均浓度是50微克/立方米,比2013年下降30.6%。由此可见,这三年来,我们的变化是显著的、实实在在的,甚至在改善速度上,我们比一些发达国家还要快。

当然,我们还是要面对问题,那就是冬季取暖的污染改善程度并不大。也是用三年的时间看一看,2016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个重点地区和74个城市取暖季的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122微克/立方米、61微克/立方米、47微克/立方米、76微克/立方米,相比2013年分别下降9.6%、36.5%、26.6%和20.8%。可以看到,除了京津冀之外,其他地区即使是在冬季,环境质量也有比较大的改善。

京津冀的污染问题,客观原因是去年入冬以来,全球出现了普遍的气候异常现象,污染物扩散条件是多年来最不利的一次。主观原因则是我们针对冬季的污染防控措施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我们将狠抓落实,把已经部署的工作抓实、抓细、抓好。我们一定会比发达国家更快地解决空气污染问题。

■土壤安全

土壤污染防治法列入今年立法计划

针对“土壤污染防治”问题,陈吉宁表示,土壤污染治理不是把土都挖出来,粗放的无序治理。解决当前土壤污染问题的主要部署,我们叫作“2233”。第一个“2”是两大基础。一是摸清家底,开展土壤污染的详查。现在我们对土壤的污染底数不清,已经公布的一些土壤污染超标率只是点位超标率,并不代表着土壤污染的分布和状况。二是要建立健全法规标准体系,全国人大已经把土壤污染防治法列入了今年的立法计划,我们也正在抓紧制定相关标准。

第二个“2”是两大重点,即农用地分类管理和建设用地的准入管理。我们最近发布了污染地块环境管理办法,也正跟农业部制定关于农用地的管理办法。

第一个“3”是三大任务,对未污染、正受污染和已污染的土壤实施防治和风险管控措施。第二个“3”是加大三大保障,加大科技研发力度、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和强化目标考核。目前我们已经建立了由12个部门参加的工作机制,形成了各部委和地方各省的工作方案。下一步,将落实污染详查的工作方案,出台法规标准。

■环评改革

350家环评机构全部完成脱钩

陈吉宁介绍,2015年开始,为落实中央巡视组关于环保专项巡视的反馈意见,也是结合国务院“放管服”的改革要求,我们开始解决“红顶中介”的工作。

到去年底,所有地方环保部门的350家环评机构分两批已经全部完成了脱钩任务。其中,176家取消或者注销了资质,174家由原环评机构职工自然人出资设立环评公司或者整体划至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这意味着从今年开始,不论是人还是资产,没有一家环评机构跟环保部有任何关系。脱钩之后,目前全国共有环保机构968家,其中企业法人机构818家,事业法人机构150家,从业环评工程师10746人。

结合脱钩,我们这两年也在大力推动环评改革,其基本思路是划框子、定规则、查落实。第一,在战略和规划环评领域划框子,即用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这“三线一单”强化对国土空间开发的强约束。第二,在项目环评领域定规则,主要得明确排放污染物的项目可以排放的强度是多少,排放的总量是多少,带来的环境风险要采取什么样的防范措施。

第三,则是加大事中事后监管。要建立全国环评监管平台,所有的环评文件要上传到监管平台进行公开。要与排污许可证制度衔接,把环评要求的每一项环保措施落实在排污许可证上。

■环保督察

15个省份今年完成环保督察任务

陈吉宁表示,新《环保法》实施两年来,环境守法的态势正在逐步形成。去年,各级环保部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12.4万余份,罚款66.3亿元,比2015年分别增长28%和56%。环保部挂牌督办27起重点环境违法案件,组织查处取缔“十小”企业2465家。京津冀及传输通道上的“高架源”的超标率也从年初的31%下降到年底的3.8%。当然,工作还存在四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有一些制度还不健全,个别条款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比如,未批先建问题,虽然法律规定了责令停止建设、恢复原状等措施,但对监管部门授权有限,缺乏有力的强制手段,难以及时制止该类违法行为。二是部分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的职责落实不到位,层层传导的压力不够。《环保法》规定的部门职责只有一半在环保部门手里,《大气污染防治法》中环保部门的职责只占三分之一。三是企业环保的主体责任仍然落实不够,各种违法行为屡禁不止,偷排偷放时有发生。四是环境执法能力不足,影响法律实施的进程和效果。

今年,我们要继续深化《环保法》的实施年活动,完成15个还没有进行中央环保督察省份的督察任务。同时,破解体制机制的束缚,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加大执法力度,通过保持一个高压态势,把《环保法》落到实处。

正在研究是否制定“环保督察条例”

陈吉宁介绍,目前,我们已经完成了中央环保督察试点,也完成了两批督察,今年计划还有两批。在中央督察效应带动下,目前全国21个省份出台了有关环境保护职责分工的文件,24个省份出台了省级环境保护督察方案,24个省份出台了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其余省份也在制定和征求意见之中。可以说,中央和省级两级环保督察的大格局已经初步形成。

陈吉宁表示,下一步,我们将采取四个方面措施,逐步解决“督察组前脚刚走,污染企业马上就死灰复燃”的问题。一是不折不扣地完成督察任务。今年我们要完成其余省份的环境保护督察全覆盖,还要对一些问题突出的地方不定期开展专项督察和“回头看”,逐步构建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为主体,对地市环保督政为基础,专项督察和“回头看”为辅的全方位系统化的督察工作体系。

第二,继续推进地方地市级的环保督察工作,地市级主要解决目前县区一级的环保责任问题,这是目前工作的难点和弱点。

第三,建立完善督察工作的长效机制。目前,我们在国务院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正在研究制定是否要形成一个“环境保护督察条例”。

第四,加强督察能力建设。我们现在已经建立了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中央督察组和将来所有的督政任务都由督察办公室来承担统筹。

 

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 赵莹莹/文 程功/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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